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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蒗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8-31 22:42:58    点击率:61

永胜县“8·13”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814日,宁蒗县紧急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事故基本情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密部署,进一步做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力防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2012813日下午,宁蒗县西布河乡石格拉村委会万库兰务村43号驾驶人刘日公驾驶云PB1106号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核载8人,车辆检验期、保险终止日期至今有效),从宁蒗至丽江方向行驶,14时许当车行至永胜县境内丽宁公路K42+600米处时,翻下边坡80米山箐中,造成车内9人死亡(含幼儿2名)的道路交通事故。

会议指出,此次事故虽然没有发生在宁蒗县境内,却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由于宁蒗县山区面积大、农村公路多、临江临崖路段长,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

会议要求,一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乡镇,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深刻吸取永胜县“8·13”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全面分析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事故规律特点,深入剖析重特大事故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将重特大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二要狠抓落实,强化措施,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体要做到“四强化”“四开展”。即:要强化驾驶员的源头管理措施,加大对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对只收费不培训、未按教学计划和大纲组织培训、降低培训标准以及教学质量低、学员肇事率高的培训机构,及时进行清理整顿,暂停受理其驾驶员的考试申请;经过整顿仍达不到标准的,依法取消培训资格。强化车辆的源头管理措施,加强对客运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的日常管理和定期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对擅自改型改装或变更技术参数的车辆,暂停营运资格,责令恢复原状;车辆因维修质量造成事故的,严格追查修理单位的责任;车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收缴牌证,实行强制报废;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监测工作的监督,定期抽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对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检测站,要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问题严重的,撤销其检验资格。强化路面管控措施。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区域和多发时段,合理安排公安交警、农村公安派出所、路政管理、农机监理工作人员的力量,充分发挥交通安全专职、兼职协管员和义务协管员、交通安全志愿者的作用,加强巡逻管控,最大限度地把力量投向路面,完善防控网络,依法重处超员超速、超载超限、无证驾车、抢超强会、酒后驾驶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着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7座以上的营运客车、旅游客车,必须逐车检验登记;对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超员、超载、超限车辆要严格实行卸员、卸载,严禁罚款放行了事。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措施。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和新闻媒体,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不断把“保护生命、平安出行”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引向深入。同时,要积极开展好客运企业及客运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农村地区机动车及驾驶员排查整治等行动。上下一心,齐抓共管,严格执法,严密防范,坚决防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安监局分别对今后一个时期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了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