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蒗县坚持城乡统筹,强化农村药品质量监管,落实“四个到位”,深化农村药品安全整治,不断拓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广度和内涵,有效地保障广大农村群众用药安全。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到位。全面落实监管工作责任制,整合药品执法力量,进一步明确监管任务,实行药品检查人员、监管片区、目标任务、监管频率“四定”,对各乡镇卫生院的药械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
二是落实日常药品监管把关到位。围绕药品市场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重点把好“六关”,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强市局联系,严格药品行政审批和零售药店GSP认证工作;把好购销渠道关,督促检查卫生院严格执行药品购销索证索票制度,做好药械验收记录;把好经营质量关,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执行GSP认证的日常监管,重点检查药品购、销、存等环节及药品质量负责人在岗履职情况;把好药品使用关,深入开展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把好基本药物监管关,对辖区内基本药物配送单位和实施基本药物的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把好监测报告关,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机制,举办业务培训班,推进ADR工作。
三是落实诚信体系建设到位。县卫生局与各药品经营企业签订《药品经营承诺书》,建立监管相对人的诚信档案,提高监管相对人的“首责”意识。每年组织涉药单位从业人员开展轮训,强化药学人员继续教育、岗前教育和岗位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从业人员药品质量意识。
四是落实违法案件查处到位。在日常药品监管检查中,重点抓好“三结合”提高检查实效,即突击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部门检查和联合执法相结合。特别加强与工商、卫生及有关乡镇的密切配合,共商监管对策,共享监管信息,共查违法案件,形成横向联动、上下互动的联合执法工作格局。2010~2011年上半年,共查处案件125起,没收假劣药械货值金额2.15万元,共处罚没款5.24万元,严厉打击药械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了药械市场,确保人民群众用上放心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