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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蒗县:在县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22 11:40:08    点击率:71

在县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中共宁蒗县委书记   杨光银

201258日)

 

同志们:

这次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我县人大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明确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县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全面加快依法治县和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大踏步前进、跨越式发展和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进程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自上次县委人大工作会议以来,我县人大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一是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坚持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注重立法决策与科学发展重大决策相结合,扩大社会和公众对立法活动的参与,立法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县人大及时修订了《宁蒗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和《泸沽湖风景区保护管理条例》,为我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二是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紧紧围绕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依法行使监督,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确保了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三是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紧紧抓住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认真进行讨论并作出决议、决定,推动了一批重大问题的解决。四是选举任免工作有序推进。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制定了《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坚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选举任免工作,为加强地方政权建设,推进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五是代表工作上新水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促办理,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维护和保障了人大代表的民主权利。六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成效显著。以提高履职能力、规范运行机制、增强工作效能为重点,不断完善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议事制度建设,促进了人大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年来,县委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树立了人大的权威和良好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为促进宁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民族团结作出了重大贡献。在这里,我代表中共宁蒗县委,向全县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向各级党委、“一府两院”以及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各级组织、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五年来的探索实践,为我们做好人大工作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这就是: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为人大履行法定职能的首要任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维护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始终把依法行使职权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准则;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始终把开拓创新作为人大工作保持生机活力的不竭动力。这“五个必须坚持”是我县人大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县人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个别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重视不够;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有待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机制还需完善,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建设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府两院”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还不够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解决。

下面,我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县人大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第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自治县成立56年来,我县保持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生态环境优良、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良好局面,在这个方面,人大及其常委会功不可没。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在最广泛的范围内将人民组织到国家政权之中,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在新的形势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紧紧抓住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重要环节。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法制保障。

第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推动我县大踏步前进跨越式发展的时代要求。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云南省实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建设,丽江市实施“三基地窗口屏障”建设,是宁蒗面临的重大发展机遇。抓住和利用好这些重大机遇,必须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使各项决策建立在民主、科学的基础上,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必须广泛调动各族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县委确定的宏伟目标转化为全县26万各族群众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紧紧依靠法律和制度的保障、支撑,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我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能够更好地调动全县各方面积极因素,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充分激发社会活力,不断巩固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平安和谐的政治局面,为加快我县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第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县正处于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期,改革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发展与保护矛盾日益突出,城乡之间、乡与乡之间发展差距拉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局部地区整体贫困问题较为突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压力增大等。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优势,通过人大立法、监督等职权的行使和人大代表的依法履职,使各族群众的意志得到充分表达,矛盾问题得到真实反映和合法、有序、理性解决,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全县改革发展营造平安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第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一个基本方面,也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加强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要顺利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发挥人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把党的主张与全县各族群众的意志统一起来,激发各族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热情,为推动宁蒗大踏步前进跨越式发展和扶贫攻坚大会战赢得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深厚的力量源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总之,全县各级党组织、国家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公民,一定要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
   
二、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色和优势,切实把全县人大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围绕实施“五大战略”,培植壮大“三大支柱产业”和推动“三县”建设的战略目标,努力推动我县综合经济实力上一个大台阶,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上一个大台阶,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上一个大台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任务。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承担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面建设脱贫致富奔小康建设中的历史进程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必须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努力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第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无论是立法、监督,还是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进行选举和任免,都要做到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在我县各项事业发展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人大常委会党组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自觉接受县党委的领导,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和报告制度,保证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必须认真落实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加强人大常委会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保证把党的主张和意图贯彻到人大工作中去,努力完成好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二,不断增强工作实效。增强工作实效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关键。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我县作为一个集山、少、边、穷为一体的国家级贫困县,加快经济发展步伐、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使各项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必须从人大工作定位和特点出发,找准人大工作与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使人大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目标同向、工作同步。二是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集体行使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保证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的民主权利,做到充分审议、集思广益,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规,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好地体现我县各族群众的共同意志,更具有权威性。三是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发挥人大在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上的重要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更好地发挥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围绕就业、教育、住房、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等与各族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加大监督力度,着力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四是认真抓好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执法检查,提高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公民利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结合宁蒗实际,认真宣传贯彻好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条例和各单项条例,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第三,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我县现有县、乡两级人大代表961名,活跃在全县建设的各条战线上,体现了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的统一,是一支十分重要的力量。人大常委会要把加强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好抓实,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使我们的各项工作奠定在深厚的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之上。必须把好代表“入口关”,按城乡相同人口比例选举确定代表名额,不断优化代表组成结构,保证少数民族、妇女、党外人士以及基层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当选比例;坚持和完善各项政情通报制度,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加立法、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工作制度,探索完善人大代表在本级人代会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有效形式,积极为代表联系群众、开展活动和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创造条件,保障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组织人大代表对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特别是一些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重点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时了解、真实反映,加强监督、推动落实;进一步完善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议案、批评和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督办;健全和完善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制度,切实做好届首之年新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注重培训农村基层人大代表,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各级人大代表必须充分认识肩负的重要职责,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第四,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提高履职能力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一是加强学习。人大工作涉及面广,法律性、专业性强,程序严格,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同学习宪法、监督法、选举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同学习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起来,把学习人大理论知识同学习经济、科技等方面的知识结合起来,拓宽视野,增长才干,为依法履职奠定基础。注重在实践中学习,善于向群众学习,在加强学习中不断提高能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加强对内对外联系与交流,认真学习借鉴县内外各地开展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二是完善制度。加强制度建设,是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要求,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好职责的重要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三是改进作风。人大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只有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保持人大工作旺盛的生命力。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工作作风、昂扬的精神状态做好人大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四是勇于创新。实践证明,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把握全县经济社会大踏步前进跨越式发展的新要求、社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拓宽人大工作渠道,提高人大工作实效,大胆探索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使全县人大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开拓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切实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是全党的重要责任。县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第一,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方式。县委要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部署,围绕中心工作根据人大法定职责和工作特点,提出任务和要求,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贯彻落实。县委在每届任期内要召开一次以上人大工作会议,明确一个时期内人大工作的基本思路、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县委常委会要认真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汇报。坚持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县委常委会制度。党委和政府召开全局性工作会议、组织有关重大活动,根据工作需要,要安排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参加,有关工作会议要安排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参加,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代表的意见。

第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关键是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县委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民族立法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协调解决立法工作中出的重大问题,保证立法工作有序推进。县委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认真听取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和重大监督项目的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使人大监督工作做到不失职、不缺位、不错位、不越权,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应当由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有关国家机关要依法提交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和决定,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后,党委要加强协调和引导,促进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把党管干部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统一起来,尊重和维护选举任免干部的严肃性。

第三,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代表选举工作的领导,按照新修改的《选举法》和《代表法》,完善代表选举制度和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人大常委会和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比例,充实和加强各工作委员会的力量,使之既有一定数量实践经验丰富的同志,又有相当数量的优秀中青年同志,保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支持人大机关建设,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内设机构、机关的人员编制与担负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从组织上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地履行职责。把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使用、交流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有计划地安排人大机关干部进行交流,不断优化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结构。积极探索乡镇人大开展工作的方式和途径,发挥基层人大在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基层政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四,切实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党委各工作部门要支持人大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做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努力营造有利于人大工作的舆论环境。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和相关知识,作为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人大的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认真总结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的经验,用科学的理论指导人大工作实践。切实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需的工作经费,帮助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报告工作。有关负责人要依法列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人大常委会会议,接受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对人大部署开展的专项工作审议、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必须大力支持配合。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决议、决定,必须认真研究处理,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同志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辱使命,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我县大踏步前进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