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市委关于创建“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示范点的要求,古城区按照基础性好、代表性强、辐射面广的原则,采取“三强化三创建”的措施,在全区创建“四群”教育示范点12个,展示全区“四群”教育新亮点,达到示范带动、典型引路的目的。 强化目标,科学创建。古城区紧紧围绕“干部受教育、作风有改进、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社会更和谐”的总体目标,通过调查研究,召开会议,制定下发了《古城区创建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和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示范点方案》,明确了“四群”教育示范点创建工作的意义、任务和要求。综合考虑各乡(街道)、各部门的实际情况,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综合评审,确定了12个区级示范点。全区各行业、各领域、各层次则根据区级示范点的标准,自主创建单位示范点。
强化措施,深入创建。一是加强领导。各示范点均成立了以党委(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示范点领导小组,负责对示范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二是加大投入。各示范点严格按照区级示范点的标准和要求,努力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集中力量扎实推进,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为示范点创建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物质保障。三是强化宣传。各示范点充分运用简报、专报、标语、横幅,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文化宣传栏、党建手机报、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创建示范点的经验和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强化督导,严格创建。一是建立领导责任制。古城区创建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示范点工作由区委“四群”教育办公室牵头抓总,对全区创建示范点活动进行督促指导,各单位“四群”教育办公室负责辖区示范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明确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亲自抓、具体抓、直接抓,强化督促指导。二是创新工作推进机制。区委“四群”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把示范点创建工作纳入项目化管理,建立了“每月一报”工作制度,及时掌握面上情况,并采取电话督查、明察暗访等措施,狠抓工作落实。适时召开工作汇报会或现场推进会,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推进措施、交流工作经验,促进示范点创建单位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实现创建目标。三是严格考核。每年由区委按照《方案》要求对示范点创建情况进行一次量化考核,对示范点命名实行动态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示范点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