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县围绕新农村建设对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不断规范村(社区)干部的履职用权和办事行为,有效提高了村级班子的执政能力。
建立选拔培养机制 选优配强村级班子
一是明确用人标准。县委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前提下,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党员选拔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把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文化、有本领、真心诚意为群众办事的党员群众选进村(社区)“两委”班子。
二是拓宽选人渠道。积极从本村优秀党员致富能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优秀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工中选拔政治素质好、年纪轻、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分子担任村干部,继续推行选派机关干部担任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和村完小党员校长兼任村党组织副书记制度,有效改善村干部队伍的年龄和文化结构。
三是完善选任方式。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 “两推一选”和公推直选的方式依法按章选举产生村级领导班子,形成村(社区)干部能上能下的良性用人机制,充分保障党员群众在选人用人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四是培养后备人才。坚持备用结合,及时把有培养潜力的后备干部安排到适当岗位进行实践锻炼,促进村级后备干部的成长。注重把青年农民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社区)干部。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认真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完善和落实激励保障政策措施,加强跟踪培养。
建立教育培训机制 全面提高整体素质
一是落实培训目标。按照分级负责、分层培训原则,将村(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全县各级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培训经费列
入县财政预算。
二是丰富培训内容。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民族宗教政策、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以及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培训。突出抓好党风廉政、思想道德和作风纪律教育,着力增强村(社区)干部的宗旨意识、奉献意识和纪律观念。
三是创新培训方式。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电化教育等方式手段,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和引导作用,开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主任巡回宣讲活动。组织村(社区)干部到先进村实地学习考察,进行短期实践培训,进一步开阔视野,启迪思路,学习先进经验,激发创业动力。积极鼓励村(社区)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努力使大专以上学历的村(社区)干部达到一定比例。
四是整合培训资源。科学整合县、乡两级教育培训资源,建立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各涉农部门、乡镇共同参与配合、县委党校具体实施的运作模式,对村(社区)干部进行全方位的培训。
强化监督约束机制 严格规范干部行为
一是实行目标责任制。村(社区)“两委”班子要根据实际提出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每年要办的实事,向党员和群众公开作出承诺,考核结果作为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主任绩效补贴和奖惩的主要依据,严格兑现。
二是完善评议监督制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每年要进行个人述职,接受农村党员和群众的评议。健全村(社区)“两委”班子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认真落实党务村务公开,加强党员监督和群众监督。
三是健全村(社区)干部调整制度。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干部,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整改;对组织领导能力差,群众反映强烈的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对独断专行,违法违纪,或对重大问题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严肃处理,形成监督、发现、调整、查处不合格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主任的机制。
构筑保障激励机制 调动干部工作热情
一是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实行结构补贴制,由基本补贴和绩效补贴构成,其中绩效补贴占30%。实行基本补贴按月发放,绩效补贴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按照评定等次发放。县里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从2012年1月起,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岗位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副书记、副主任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提高到每人每月1300元。
二是落实保障措施。按照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县财政每年给予村(社区)在岗“两委”班子成员人均400元的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医疗保险根据农村、城镇缴费标准由财政全额代缴。
三是拓展发展空间。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加大从符合条件的优秀村(社区)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力度。积极推荐优秀村(社区)干部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评选表彰奖励做出贡献的优秀村(社区)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