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祥) “拿到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真得很激动。” 6月16日,玉龙县青龙南路中正苑小区居民杜浩花拿到了我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满脸兴奋地说,“有了不动产权证,抵押贷款就很方便了。”
她展示了这本由她与潘从全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权证。证书上对权利人的共有情况、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以及权利其他情况作了明确,并附有示意图。玉龙县县长和红卫为杜浩花颁发了不动产权证。当天,玉龙县不动产登记局、玉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相继揭牌成立。
“将以往的土地证、房产证等不动产登记业务集中到不动产权证书上来,群众办证不再需要多方奔走,为他们提供了方便。”玉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和成勋说,自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以来,玉龙县请专业作业单位做了大量技术性工作。“我们还得去房管部门把相关资料拷贝过来,还要测绘等,工作量很大。”和成勋说。
“今天,我们发出了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也标志着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正式拉开了序幕。”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秦培林说,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不动产登记业务将统一由各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原来的土地证、房产证等将停止发放,但以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继续有效。今后,在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时,依申请逐步更换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据秦培林介绍,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也是当前推进政府机关改革、加快职能转变的一项重点任务。“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明晰不动产权、促进不动产市场交易、显化不动产价值的关键性改革,它将唤醒长期沉睡的不动产,源源不断地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流动资本,为国家经济加快发展提供强劲动力。秦培林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作了专题研究,结合我市实际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行了相应安排。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主动履职,积极行动,有序推进了机关职责整合与统一发展前期准备等工作。今后,将以玉龙县模式推动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