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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人才扶贫行动计划”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16 09:33:15    点击率:61

(和丽辉)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才在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近日,我市出台了《丽江市人才扶贫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要求从2016年起,市、县(区)要把人才扶贫行动计划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同步安排部署、督查推进。

《行动计划》强调,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部署和决策安排,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围绕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组织人才培养、开展智力服务。通过人才培养开发扶持产业发展,通过人才聚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造血功能,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为我市实现跨越发展,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行动计划》指出,“十三五”期间,要通过组织实施人才培训和智力服务,努力实现贫困地区人才总量大幅增长,人才素质稳步提高,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使人才成为脱贫致富、实现全面小康的“助推器”,人才发展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贫困地区自我发展和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有效增强。

在具体措施方面,就是要通过培养造就新型农村实用人才、农民合作社人才、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和农村中小微企业创业人才,以此来扶持一批致富带头人;通过狠抓乡镇干部扶贫业务素质的提升、村(社区)干部培养、驻村扶贫工作队伍建设、农村党员培养、农村技能人才培训和农村畜牧兽医人才培养工作,努力培养出一批农村基层扶贫人才;通过开展智力服务、基层专业人才对口培养和农村科技人才扶持工作,引进培养一批急需紧缺人才。今年在全市范围完成3565人/次培训任务。《行动计划》同时还对市委组织部、市委政研室、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8个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

《行动计划》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要成立人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从2016年起,把人才扶贫行动计划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督查推进、同步检查考核。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认识,引起高度重视,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各部门要尽快制订实施办法,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分级组织实施,扎实推进人才扶贫行动。二是要做到精准帮扶。把人才扶贫行动计划与扶贫开发攻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服务中心任务。运用精准扶贫的成功经验,把贫困地区培训需求列入建档立卡的重要内容,每年结合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深入农村农户了解帮扶需求。以帮扶需求为基础,制订适合当地实际的人才培养和智力服务计划,开展精准帮扶,增强人才帮扶行动计划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要加强督促检查。建立督促检查工作机制,适时开展督促检查,推动人才扶贫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