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对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的举报环境问题转办件进行了调查处理。
7月27日,我市收到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我市交办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举报环境问题转办件“LD20160726006”。投诉人反映,大丽高速公路拉市海收费站处噪声及光污染情况严重。针对这一情况,我市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有关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市环保局牵头,市交通局、玉龙县政府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对信访件中所反映的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并委托市环境检测站对拉市收费站周边的噪声排放情况分6个点进行了监测。通过现场调查处理,当事双方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云南公投大理管理处丽江分处27日起5日内完成整改方案的制定,立即开展整改落实;投诉方同意配合云南公投大理管理处丽江分处完成好整改工作。
市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市要严格按照《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确保查处及时、责任明确、整改到位。
来源:丽江市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