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世辉) 8月4日至5日,丽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举行了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临床考核。来自全市29名具有治疗骨伤、肝病、胃病、胃溃疡、高血压等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参加了临床技能考核。临床技能考核的举行,标志着我市对一技之长的中医药从业人员,解决其合法执业资格,进行规范管理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据了解,我市有许多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长期活跃在基层,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简便、有效的服务,但是却没有合法的行医资格。
为做好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的考核认定与规范管理,缓解农村中医药人员不足、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今年4月,根据《云南省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考核与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丽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制定了《丽江市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考核与规范管理工作方案》。
哪些人可以申请参加考核?
方案规定,凡是户籍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人员,在中医药某一专业领域具有特长、临床疗效较好;得到当地群众认可;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医疗服务工作;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有中医药一技之长的人员都可申请参加考核。
考核如何进行?
今年全市有34人报名,经初步审核除1人年龄不符,另有3人放弃外,有29人参加临床技能考核。8月4日至5日,本着申请什么就考什么、考什么就注册什么的原则,考核根据申请人技术特长,采用实际操作和口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申请人的实际操作能力、诊治能力及其治疗方法、技术、用药的安全性。
今年12月30日前,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通过临床考核、群众评议、社会公示、中等中医学专业水平考试等程序,综合考核合格者,将被认定为丽江市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由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享受乡村医生有关待遇。未纳入乡村医生管理的,不享受乡村医生财政补助待遇及其他有关待遇,允许其申请在乡镇和村开办只提供经考核合格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中医一技之长诊所。中医一技之长诊所由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参加年度校验。
考核合格者可以—— 经注册执业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只允许在乡镇和村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提供《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上注明的临床技术专长和诊疗方法服务;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并注册执业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应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参加乡村医生培训及考核。
考核不合格者将—— 考核不合格者,由县(区)卫计(卫生)局注销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乡镇和村开设中医一技之长诊所的人员,提供超出核准的临床技术专长、诊疗方法的,由县(区)卫计(卫生)局核销其申办的中医一技之长诊所,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经注册执业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执业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按照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