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惠) 记者从市创模办了解到,近日,市创模办组织市环保局、工信委、发改委、住建局、统计局、卫计委、公安局、交警支队、教育局及古城区、玉龙县创模办等创模成员单位召开意见征询会,对《丽江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6项专题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逐一论证。
为做好省环保厅对我市“创模”预评估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市创模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市创模办对我市“创模”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在此基础上,于2016年4月委托云南省环境学会围绕26项“创模”考核指标开展了细致的数据搜集、审核、修正与完善工作,并完成了《丽江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6项专题报告》编撰工作。
根据“三重三实”的创建原则,为确保《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市创建工作,市创模办组织创模成员单位召开意见征询会,对《报告》进行了逐一论证。与会人员认真审阅了《报告》,听取了编制单位关于《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对《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后认为,《报告》立足于丽江环境与发展的客观实际,达到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的要求,同意《报告》通过评审。并从《报告》的合理性、主要内容、具体指标、工程项目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市创模办将按意见征询会收集到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上报审批。
(来源:丽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