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庆祖) 8月30日至31日,丽江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炳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奚丽宏、贺国富、赵红、王金龙、张培,秘书长和慧军等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丽江市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丽江市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丽江市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丽江市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丽江市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报告(书面),并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作进行评议;听取和审议市司法局工作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报告(书面),并就市司法局工作进行评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视察部分单位办理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丽江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代表资格终止审查情况的报告等。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丽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5年度市本级地方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丽江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代表资格终止审查情况的报告以及人事事项等。
会议结束时,和炳寿作了讲话,他提出,市人大常委会各有关委室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部门工作评议办法》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后续工作的落实,及时公开评议结果,切实强化交办督办,扎实推进整改落实。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完善机制、强化措施,努力提高代表建议的解决率和满意率;切实加强督办,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有序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视察、调研、工作评议和审议中的意见建议,会后,办公室和相关委室要进一步认真梳理、归纳,充实到各项视察报告、调研报告中,同时结合各项报告及时形成审议意见,适时组织交办会,一并交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研究办理,并做好办理情况的督促落实和反馈工作。
市委常委、副市长赵立地,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领导及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姚春泉等4位公民旁听会议。
(来源:丽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