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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境外旅客可在丽江享受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丽江三家企业列入首批退税商店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08 09:32:24    点击率:54

4月1日,在丽江三义机场国际候机厅内举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启动仪式。即日起,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内购物符合相关条件后,离境时可享受8%的退税政策。据悉,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以下简称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离境退税政策是国际通用法则,也是旅游发达国家和城市吸引境外旅客的重要手段。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起离境退税制度。

据了解,自201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相继发布离境退税政策规定及具体实施办法以来,北京、上海、福建等省市已先后启动实施。 2015年7月,云南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商务厅、昆明海关等部门召开了离境退税政策贯彻落实协调会,确定把丽江三义国际机场和昆明长水机场作为离境退税的先期试点。2015年8月,由丽江市财政局牵头,丽江市国税局、海关、商务、旅发委、公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场、古城富滇村镇银行等部门和单位通力合作,着手筹备开展离境退税试点工作并于2016年4月1日正式启动。据丽江市国税局局长何忠强介绍,旅游业是丽江的支柱产业,实施离境退税政策,有利于接轨国际通行税收规则来加快推动税制改革进程,进一步优化完善有利于旅游业健康发展的税收制度环境,推动丽江特色商品的出口,带动旅游业和零售业的增长,提升丽江旅游的竞争力和吸引力,助力国际精品旅游胜地建设,促进地方经济更好更快增长。

目前,我省选定了符合条件的25家企业作为首批退税商店,其中昆明21家、丽江3家、普洱1家。正式启动实施离境退税政策当天,丽江市国家税务局向丽江红顺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丽江百岁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丽江福星路连锁店颁发了统一的退税商店标识。何忠强希望有更多的商店能进入到退税商店的行列中来,凡是纳税信用等级达到B级(含B级)都可自愿申请加入。据了解,云南省离境退税物品的退税率为11%,扣除3%的手续费后,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物后,可按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8%的比例金额申请退税。据介绍,享受境退税政策的境外旅客特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境外旅客要享受离境退税政策,需满足以下条件: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游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李托运出境。退税的具体流程主要有退税物品购买、海关验核确认、代理机构退税等三个主要环节。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后,需要申请退税的,应当向退税商店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销售发票;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应主动持退税物品、退税申请单和销售发票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境外旅客凭护照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海关验核签章的退税申请单和销售发票向退税代理机构申请办理退税。退税币种为人民币,退税方式包括现金和银行转账两种。退税额没超过10万元的可自行选择退税方式,超过10万元的以转账方式退税。

(和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