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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残疾人身故保险及住院津贴保险启动会暨业务培训会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10 15:21:40    点击率:44

(曾润民 李映芳) 8月5日,丽江市残疾人身故保险及住院津贴保险启动会暨业务培训会召开,标志着全市持证残疾人免费投保身故金及住院津贴保险工作正式启动。

为全市残疾人购买保费为40元/人·年的残疾人人寿保险这项工作自2014年进行了试行,由市、县财政共同出资,中国人寿部分捐助方式,为全市残疾人持证残疾人办理了因疾病和意外身故、住院医疗津贴保险。全市共承保32776人,收取保费1311040元,承保时间为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

由于对持证人信息核实不到位,实际参保人数与死亡人数与预期差距较大,导致保费测算过低,赔付率严重偏高(赔付率613.44%),违背“保本微利的原则”。另外,部分地方存在已死亡人员继续参保并向保险公司索赔现象;被保人出险后不及时报案,给保险公司查勘理赔带来困难,影响了理赔的及时性。因此,2014年试行实施方案不能持续推进。

据市残联理事长木志英介绍,《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方案》从提高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全面提供残疾人兜底保障、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残疾人素质,全面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残疾人的服务能力为主、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等四个大方面提出了28项重点任务工作。而在全省率先实施为全市残疾人购买保费为40元/人·年的残疾人人寿保险是28项重点任务工作中启动的第一项工作。

木志英说,开展这项工作一是增强残疾人及家庭抗风险能力的需要。为残疾人购买人寿保险,就是发挥保险经济补偿功能、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家庭生活水平及保障能力的具体措施,通过给予一定经济补偿方式,可以有效解决贫困残疾人在生病住院时无人陪护、身故时无人照管的局面,进一步促进以人道主义为本的社会扶残助残风气的形成。二是多项式增强社会保障能力的有益补充。残疾人免费投保身故保险及住院津贴工作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调节机制作用的有益尝试,是发展残疾人社会服务事业、加大社会兜底保障有效补充。通过群体参加投保,住院和身故人员享受赔付的政策,实现了资金的集中重点保障风险功能,把资金使用到了最需要的地方,可以有效解决残疾人的急、难问题。

《丽江市残疾人免费投保身故保险及住院津贴实施方案》

投保适用人群: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丽江籍残疾人(不含财政供养人员)。

投保日期和保险责任:自2016年8月20日起,每年为持证残疾人投保身故保险金2000元/每人,住院津贴10元/天(每次住院最高30天,全年住院最高以100天为限)。

保费标准及投保资金来源:人均保费40元/人·年。其中:市财政对古城区、华坪县按照5:5的比例配套,即:市财政配套20元/人·年,古城区、华坪县财政补助20元/人·年;市财政对玉龙县、永胜县、宁蒗县按照8:2的比例配套,即:市财政配套,32元/人·年,玉龙县、永胜县、宁蒗县财政补助8元/人·年。

理赔流程:参保人员出险后在48小时内拨打中国人寿“95519客户服务专线”或各县(区)报案电话进行报案;理赔案件采取简易快速处理,在事实认定、资料齐全的前提下,10个工作日内给予赔付。

(来源:丽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