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朝忠) 去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抓好“三公”经费、会议费等预算管理使用。2015年市级公务接待经费比上年下降34.24%、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下降14.30%、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比上年下降89.64%、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用比上年减少36.61%。
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利用会议、文件、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向各级党政机关和各部门传达《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丽江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精神,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加深全市干部职工对上级文件精神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接待管理办法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的自觉性。要求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从每一项工作做起,从每一个细节入手,严格执行各项接待规定,切实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落到实处。
健全完善制度。先后出台了《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关于市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交纳伙食费等有关事项》等,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并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强化内部控制工作,从源头和过程禁止各种铺张浪费的行为发生。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各部门的每一项支出都要分解落实到基层单位和具体用途。在年初编制部门预算时,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对部门预算中项目经费进行整合,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优势财力保民生、促发展。
强化管理措施。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出省考察。按照“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由各级财政部门、外事部门、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等统筹控制出国(境)费用,不分单位核定,按照轻重缓急控制总量,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团组或出席一般性国(境)外国际会议和论坛。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按规定标准安排来宾食宿和车辆,不搞超规格、超范围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杜绝奢侈浪费。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按照《丽江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配备公务用车,加强公务用车编制管理,重新核定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规范公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管理,严禁公务用车豪华装饰,杜绝车辆费用管理漏洞。继续严控其它一般性支出。精简各级各类活动,严格控制会议、培训、庆典论坛的数量和规模,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确保本部门(单位)行政经费自求平衡、实现零增长。按照中央、省委的各项规定,我市对严控“三公”经费各项措施进行细化,对改进作风、厉行勤俭节约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例如,我市设置了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务用车实行“标示管理”,在车身后部位左右两侧喷上“丽江市公务车”、“严禁公车私用”和举报电话等字样,并对字体大小做出明确规定,凡不按规定喷印标识、故意涂抹标识、擅自毁坏标识的单位和个人,将按《丽江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规定予以问责。
强化监督检查。规定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党员和领导干部模范带头,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人大、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纳入机关效能考核,与目标管理考核相挂钩。对单位不重视或治理不力的,要根据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违反的,从重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