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城区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截止3月25日,大队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48起,其中醉酒后驾驶机动车34起,占总起数的70.8%.因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被查处的33起,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占大队辖区事故总死亡人数的100%。为进一步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形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交通安全氛围,使辖区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明显下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上级公安机关要求,从2016年4月1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将对城区酒后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为期6个月的集中整治,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二、整治区域:古城区城市道路,特别是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周边道路。
三、整治方式:采取不定地点、不定时间全天24小时全覆盖查缉的方式,对城区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整治。
四、对集中整治期间查获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法严格处罚。
五、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举报电话:110、15208888122。
六、阻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交通警察二大队
201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