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 “实行购房补助,凡具有本地户籍,毕业两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2016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首次购买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购房补助。” 上面这段文字引自《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送审稿)》。3月21日,市长郑艺主持召开的丽江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对这份文件进行了审议。
这份文件里与促进住房消费相关的内容还有:
放宽商品房契税减免范围,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将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将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一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将按1%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将按2% 的税率征收契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进一步放宽购买商品住房的落户条件,凡是购买了商品住房(含二级市场),但户口不在购房所在地的购房者,从《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之日起,即可将三人以内家庭成员户口转入购房所在地户籍管理机构,子女就学按当地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稳步推进异地贷款政策实施,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提高公积金个贷率;对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按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金融机构在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方面,按照政策规定的低限执行。
补助!奖励!这份文件里还有很多“干货”,现摘录其中的部分内容:
积极申报省级扩销促产扶持资金,2016年市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75万元,设立工业企业扩销促产扶持资金,对扩销促产企业给予资金补助。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产业信贷引导资金4000万元,以解决全市企业融资难问题,并安排特色新型工业化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扩销促产。
对在省内外举办的展销会、博览会上签订200万元以上产品销售合同的企业,凭销售发票给予每户企业3万元的产品展销推荐费用补助;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且依法纳税5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2016年市级财政年初预算63万元,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力、煤炭企业除外)销售产值增长20%以上,产销率不低于95%,并且销售税金同步增长的予以奖励。在上年同期基数的基础上,销售产值增幅在20%一25%的,奖励5万元;增幅在25%一30%的,奖励8万元;增幅在30%以上的奖励10万元。
积极向国家统计局申报拟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成功后申报奖励资金。对新建投产并当年纳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以及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当期产值增幅达到20%的工业企业,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 加快培育我市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对销售额增速在25% 以上,总量排名分别位于全市前10位的批发业及零售业限额以上企业,且销售税金同步增长的,每户给予10万元奖励;对营业额增速在25%以上,总量排名分别位于全市前10位的餐饮业及住宿业限额以上企业,且营业税金同步增长的,每户给予5万元奖励。
积极扶持我市限额以下重点商贸企业,对新达到限额以上的企业给予每户5万元的奖励。做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工作,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增长贡献突出的50家联网直报企业每户给予5000元工作经费补助。
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对我市工业、农业、商业和旅游企业自建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销售,并在我市结算纳税,年度网络销售额超过300万元以上并获得省级补助的,市级按照省级补助资金的50%给予补助,每户最高补助80万元。 实行外贸出口激励机制,对出口企业按照全年出口业绩进行奖励,每出口1美元,奖励0.05元;对出口企业,机电、高新技术及农产品技术改造项目贷款(含流动资金贷款)给予适当贴息;对企业研发项目给予一定资助;对达到出口基地备案要求并已备案的基地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列入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县(区)予以一定的资金扶持。
这次市政府常务会议,提出了稳增长开好局的20条举措:
一、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二、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三、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四、鼓励企业扩销促产;五、加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力度;六、化解产能过剩激发发展动力;七、降低企业用电、物流成本;八、减低企业用地成本;九、落实社保优惠政策;十、积极推进减税降费;十一、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十二、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三、积极支持创业创新;十四、稳定房地产市场;十五、积极促进住房消费;十六、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信贷机制;十七、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十八、扩大外贸进出口;十九、优化发展环境;二十、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