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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出台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实施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2-18 08:45:48    点击率:49

(和丽辉) 近日,市委出台《中共丽江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全市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加强政治文明建设。

《意见》结合丽江市实际,从九个方面对我市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进行部署,提出要求。一要深化认识,准确把握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总体要求。不断增强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明确指导思想,准确把握基本原则,协商民主的渠道、重点和程序。二要加强政党协商,促进多党合作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政党协商形式,建立各民主党派直接向市委提出意见建议制度,加强政党协商保障机制建设。三要开展人大协商,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深入开展地方立法协商,发挥人大代表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四要推进政府协商,切实保障人民参与地方事务管理。明确政府协商内容,制定并公布协商事项目录;拓宽渠道,增强政府协商的广泛性针对性;完善政府协商机制,提高协商成效。

五要完善政协协商,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明确政协协商的主要内容,完善和丰富政协协商形式,规范政协协商的程序,加强政协协商能力建设。六要做好人民团体协商,发挥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健全完善人民团体参与各渠道协商的工作机制,组织引导群众开展协商。七要推进基层协商,不断促进基层民主有序发展。推进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协商。

八要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协商,激发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活力。加强社会组织协商机制建设,稳步推进社会组织协商,保障社会组织协商的措施。九要加强党对协商民主建设的领导,确保各领域各层次协商民主活动有序高效开展。落实党领导协商民主建设的责任,保障协商民主依法依规有序开展,积极为协商民主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