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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启动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20 16:24:20    点击率:172

(王鹏)7月19日,丽江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在市行政中心举行。我市的实施方案已于上月底获得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同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和春雷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秘书长金光闪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和慧军,市政府秘书长肖忠万,市政协秘书长李智义等出席会议。

会上,肖忠万宣读了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丽江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昆明等4州市启动实施车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后勤服务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对车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和春雷指出,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顺应民意、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深远意义,切实增强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严明改革工作纪律,注重舆论宣传引导,精心组织实施,全力协调推进,把我市实施方案不折不扣落实好,确保改成、改好、改出成效。

就扎实推进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和春雷提出了5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从严从紧,应改尽改,按照参改机关(单位)、人员、车辆范围“三明确”要求,立即开展统计造册、资料收集、材料移交、车辆交接等工作;二是坚持原则,妥善安置,按照“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的原则,多途径、最大限度安置好司勤人员;三是规范平台,保障出行,保留的定向化保障车辆除部分配备到单位外统一由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管理,实行标准化管理,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四是依法规范,公开处理,对取消车辆要逐一登记造册,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坚决防止甩卖和贱卖,杜绝国有资产流失;五是紧张有序,平稳推进,按照我市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相关工作,确保车改工作及时启动、抓紧实施。

据了解,参加这次车改的机构范围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公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人员范围是参改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确定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50元,机关工勤人员650元,全市执行统一标准。市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为丽江市古城区城区、玉龙县新县城及机场、玉龙县雪山、拉市等单程在50公里以内的范围。

我市将3个月内基本完成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务。市级参改机关(单位)将于8月1日起封停车辆。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车改工作,待国家和省出台有关政策后按规定执行。

这次会议以视频形式举行。在丽江主会场参加会议的还有: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属驻丽单位,参公管理单位负责人,古城区、玉龙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区)公车改革办主任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永胜县、华坪县、宁蒗县分别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