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怡)截至6月30日,丽江市国税系统共计组织入库国内消费税收入8867万元,同比增收4284万元,增长93.48%。国内消费税在国税总收入中的比重达到8.27%,比上年同期提高了4.27个百分点,成为上半年国税部门负责征收的主体四大税种中惟一实现增收的税种。
从消费税征收结构看: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入库8697万元,增收4252万元,增长95.66%;其他消费税入库170万元,同比增收32万元,增长23.19%。根据财税〔2015〕60号的规定,自2015年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到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2016年上半年卷烟消费税政策性增收额达到5046万元,其中:按11%比例税率征收的增收额为4381万元,按定额税率征收的增收额为665万元。我市其余消费税结构简单,酒类和金银首饰类消费税增长空间极为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