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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重拳出击整治“不合理低价游”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14 15:02:06    点击率:29

(钱磊) 11月4日,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在昆召开全省“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会上发布《云南省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方案》,将成立云南省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建立旅游购物退货的“快处快赔”机制——这次整治的重点延伸向了备受诟病的购物环节。

11月7日,丽江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召开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后,市旅发委积极开展行动,按照相关相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力度,坚决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规范旅游市场质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11月9日,由市旅发委、旅游警察支队组成的专项整治小组在古城范围内展开行动。

11月10日,市旅发委配合开展“云南省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工作会议举行。旨在更好地贯彻执行云南“旅游购物30天内无理由退货”承诺,有效降低旅游退货投诉率,抑制旅行社“零负团费”恶性竞争和旅游购物企业“高定价、高回扣”等行为,促进旅游企业健康发展,维护云南、丽江旅游良好形象。

迅速展开行动首日行动11家散客网点涉嫌“不合理低价游”被关停

自11月7日丽江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召开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后,市旅发委积极展开行动,开始筹备前期整治工作。

按照相关相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通过三大举措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即严打低价产品,遏制“不合理低价游”势头;严查合同,切断“不合理低价游”链条;严查购物场所,堵住“不合理低价游”源头三个方面来进行整治。

“将持续加大对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力度,坚决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规范旅游市场质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市旅发委相关负责人透露,从11月初开始后的半年时间,将对“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不少业内人士坦言,“只有通过市场严管倒逼产业升级,用‘放心游’换来美誉度,才能让旅游产业良性发展。”

11月9日,由市旅发委、旅游警察支队组成的专项整治小组在古城范围内展开行动。

行动中,整治小组分别到古城七一街崇仁巷、五一街文生巷、忠义巷、新华街双石段等地的多家旅行社散客网点进行深入检查。通过查阅店内宣传册、台账、电脑、柜面、合同等,检查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和游客签订“低价游”合同、是否存在“阴阳合同”等问题。

当天,包括位于新华街双石桥的11家散客门店因涉嫌“虚假宣传旅游信息”被现场查封。其中丽江中旅旅行社9家,丽江西南国旅旅行社1家,三江旅行社1家。

市旅发委质监所相关责任人表示,在为期半年“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中,将“严打严罚”,不定时、不定点对各个散客网点检查,同时进行深入调查,按照具体情况进行勒令整改或作关停处理。

持续重拳出击 3大举措整治“不合理低价游”

记者了解到,根据行动方案,我市多个单位、部门将密切联动,全面开展“不合理低价游”整治行动,专项行动将持续到明年4月。

在此期间,将严查低于成本价产品,遏制“不合理低价游”势头;严查合同签订,切断“不合理低价游”链条;严管购物场所,堵住“不合理低价游”源头三个方面来进行整治。

其中,2016年11月10日前为工作部署阶段,2016年11月11日—2017年2月底为集中整治阶段。在此期间将加大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力度。同时采用建立旅游信用公示制度,定期公布黑名单,建立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使旅游失信行为人付出巨大代价等措施加强整治力度,并加大处罚力度,一经查实,对违规旅行社将给予顶格处罚(如涉案旅行社有出境资格,将建议国家旅游局取消其出境资质);对违规导游则一律作出吊销导游证的顶格处罚,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

2017年4月底前为巩固提升阶段,将建立健全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指挥调度机构、旅游警察、巡回法庭、工商旅游分局等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将开展“一店一票”的监督工作,要求购物场所必须向游客提供与旅游购物场所名称一致的税务发票,加强购物企业发票管理,规范购物企业纳税行为。同时,将由市旅发委、市交通运政管理处牵头,实行“一车一视频”,在全市旅游客运车辆上安装车载视频服务系统,实现对驾驶员、导游、游客在车内的实时有效监控,加强旅游过程中的监管,有效解决安全操作、服务质量、矛盾纠纷等取证难问题。

“斩断”利益链条?抑制“高定价、高回扣”等行为

定于11月底成立的云南省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被业内人士认为是斩断“零负团费”利益链条的关键之举。

11月10日,市旅发委配合开展“云南省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工作会议举行。旨在更好地贯彻执行云南“旅游购物30天内无理由退货”承诺,有效降低旅游退货投诉率,抑制旅行社“零负团费”恶性竞争和旅游购物企业“高定价、高回扣”等行为,促进旅游企业健康发展,维护云南、丽江旅游良好形象。

据悉,该中心以“企业资源、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为原则,通过监理中心组织旅游购物企业售后服务人员集中办公、集中受理退货投诉、各自分办处理、相互监督执行等方式,以监事会集中研究讨论、信息化手段和新闻媒体全程监督等管理手段,实现公开、快速、有效办理购物退货投诉,抑制“高物价、高回扣”经营行为的目的。对不退货或退货不及时的旅游购物企业予以公开曝光,形成舆论倒逼。

会议要求,购物店内必须明码标价、价格公道、不虚高定价、不给于高额回扣;不欺客宰客、不强买强卖;要质价相符、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做虚假宣传。要及时妥善处理游客诉求,对退换货投诉等要及时回应、妥善处置,不得阻止、恐吓、拖延。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加强信息沟通,确立与旅行社、导游、旅游车驾驶员的正常关系,严禁出现“高额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等8项要求。

针对当前云南旅游85%以上的旅游服务质量投诉皆因“零负团费”经营、强制购物而引发的现状,云南省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成立是否能对“零负团费”有实效,或者起到抑制作用?

“假设一位游客到丽江参加了低价团,即使在途中被逼迫购物,回头就可到监理中心退货,这将倒逼旅游相关购物店退货,实现抑制“高物价、高回扣”经营行为的目的。”一位从事旅游行业者告诉记者。

(来源:丽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