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兴玲) 今年以来,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丽江市以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关键点,破解医改难题,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在机构编制、人事薪酬、财政补偿、效果评价等一些关键环节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快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和关键环节。市委、市政府领导先后5次对全市卫生计生、医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解决卫生计生工作难题。市政府在政策方面给予大力支持,6月23日召开的丽江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丽江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成立丽江市城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丽江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方案(试行)》《丽江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方案(试行)》《丽江市城市公立医院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并于6月29日正式下发实施。
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丽江市在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取得三个方面的突破:
一是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建立了长效补偿机制。对丽江市人民医院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额60%的比例给予补助并列入预算,对市第二人民医院及市保健院在职在编人员按全额给予补助;对市人民医院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急救中心和传染病区人员经费由市财政按每年120万元给予定额补助;对市人民医院、市二院、市保健院离退休人员经费由财政及社保给予保障;对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10%的比例,2017年给予补助158万元。
二是在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方面,突破了制度藩篱。抓住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落实院长自主权这一改革的重要主题,充分落实院长在用人、选人、招人、机构设置等方面自主权,人事、编制、卫计部门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政策突破:落实医院在选人用人和招人方面的自主权,进一步为医院招聘人才和培养人才创造条件;创新医院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按照编制总量进行岗位设置,最大限度盘活岗位设置,增加中高级岗位数量;创新医院编制管理模式,按照“一院一策”的原则,试行基础编制加政府购买限额数加编制外人员数的编制总量管理模式,逐步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落实医院在内设机构设置的自主权,试行医院行政管理科室限额管理和临床医技科室自主管理的方式,逐步淡化行政管理级别;在原试行薪酬制度改革,即在市人民医院试行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试行绩效工资增量核定的基础上,按照两个“允许”要求,进一步创新和探索医院的收入分配制度。
三是部门联动,协作密切。除已完成的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外,目前,市发改委在认真做好前期调查、测算基础上,正加快制定《丽江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市人社局已制定了《丽江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分组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计划7月底前出台实施。在丽江市人民医院准备开展DRGS支付方式改革,起草了《丽江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疾病诊断分组支付方式协议》,计划于7月份签订协议。
按计划,丽江市将比国家和省的要求提前一个月,即从9月1日起将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