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对策大队大队长刘光学带病前往宁蒗彝族自治县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因长期劳累,突发急性肾衰和心衰晕倒在事故现场,经全力抢救无效,于2月4日凌晨4时不幸牺牲,献出了年仅41岁的生命。
日前,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决定,号召全市交通警察向刘光学同志学习。学习他视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对党忠诚,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公仆本色;学习他识大体,顾大局,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团结干事,求真务实的党性修养;学习他舍小家,顾大家,身先士卒、爱岗敬业、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学习他对工作精益求精,勇争一流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亲民爱民,孝敬父母,善待同事的高尚情怀。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