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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机关事业单位 “吃空饷”问题集中清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8-11 15:42:41    点击率:485


近日,我市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人社、编办、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清理“吃空饷” 问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 “吃空饷”问题集中清理工作。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清理工作将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类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纳入本次财政供养人员 “吃空饷”专项清理自查自纠范围,涉及市级、县(区)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共470个机关、1323个事业单位。

领导小组在专项清理工作中强化自查自纠、监督指导、落实制度、重点督查四项工作,对各级各类部门(单位)领取财政工资公职人员情况进行清理核查,如实填写人员统计表、统计报审表、自查自纠统计表;指导各级各部门(单位)按照“五查两对照”,即: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职工实有人员对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形成一个部门牵头负责,多个部门协同配合的“吃空饷”核查机制,实现数据与信息对接、共享;落实举报制度,将“吃空饷”举报电话和举报范围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要求专项清理自查表公开公示,加强社会舆论监督,随时受理举报并及时核查处理;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

在专项清理工作中,对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1人,长期不上班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13人,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有1人进行了辞职等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