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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利乡实行畜牧产业扶贫“送母还仔”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3-17 10:50:46    点击率:262

 

为提高畜牧产业扶贫可持续、滚动发展,最大限度发挥产业扶持资金的效益,宁利乡建立并实行畜牧产业扶贫“送母还仔”制度。

统一引种。由乡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统一采购牲畜良种,并采集种畜耳标编号、年龄、产地、品种等信息资料,建立种畜动态管理信息档案,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养殖、防疫技术指导,确保种畜健康。

集中投放。由乡政府按照畜牧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将种畜分配投放到养殖地村委会,作为村集体资产,由村委会负责种畜的养殖分配、监督管理、安全保障和处置回收等,确保了种畜的安全和滚动发展。

 分户“领养”。村委会养殖分配实行“领养”制度,由养殖户自愿提出申请,村委会进行养殖条件、能力调查评估,并确定具体符合条件的领养户,由合格领养户向乡政府缴纳一定风险押金,并签订领养合同后向村委会领取种畜。养殖户在领养期间种畜的所有权归全体村民集体所有。

 按时还仔。按种畜繁育周期制订还仔时间,到期由养殖户向村委会归还健康、断奶、能够独立觅食的二代仔,退还风险押金,原种畜由村委会划归养殖户所有。同时,进行二次投放,以此类推,滚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