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发动广大党员订阅使用党建新媒体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党委、市公安局党委、市教育局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市驻昆机构党工委、市司法局党委、市国安局党委、市两类组织党工委:
为积极贯彻中央、省委关于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党建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广大党员订阅使用党建新媒体的力度,现将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发动广大党员订阅使用党建新媒体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党建新媒体的订阅使用工作,领导亲自抓,并指定专人负责,使征订工作落到实处。
二、请认真填写《云南省订阅党建新媒体实名登记表》反映本单位的订阅情况,于每周五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电话:5188540 邮箱:1847282865@qq.com,
附:1.关于进一步发动广大党员订阅使用党建新媒体的通知
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