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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市、县(区)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8-22 11:46:57    点击率:49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全省州市县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交流推进现场会精神,不断提高市、县(区)党委领导班子运行的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丽江市市、县(区)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巩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等各方面建设成果的保证。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近年来,丽江市委紧密结合丽江实际,在市、县(区)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上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建立了一系列市、县(县)党委科学领导和高效运行的制度。市、县(区)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从总体上看是好的,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需要,仍然存在有的县(区)对班子内部制度建设重视不够,制定的制度不够科学规范,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加强市、县(区)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抓手;是提高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水平的内在要求;是推动丽江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客观需要。各级党委要进一步提高加强内部制度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抓手,把十八大关于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新要求新举措细化运用到内部制度建设中去,用内部制度建设的成效来检验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成效。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以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为依据,以民主集中制为重点,以党委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规则为基础,以“提升科学决策、完善民主管理、强化监督制约、促进科学发展”为目标,按照“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要求,健全完善务实、管用的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为把丽江建设成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示范区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二)目标要求。着眼于建章立制,逐步健全完善民主决策、党务公开、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信访维稳、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运行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逐步构建集教育、制度、监督、激励“四位一体”的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努力把市、县(区)党委班子建设成为执行力强、创新力强、感召力强的坚强领导集体。

 

  三、工作重点

 

  结合丽江实际,重点抓好以下7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按照党内有关法规文件,明确划分市、县(区)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党代表大会、党委常委、党委各职能部门五个层级的职责和权限,对超越职权范围的职权予以纠正,对职能交叉的予以理清,对权责不清的予以明确,对履行职能不到位的予以强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挥全委会、常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委会议及其常委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探索建立市、县(区)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决策,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明确界定决策主要内容,规范决策运行程序,健全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和群众参与制度,不断提高“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工作制度,健全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作为加强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科学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完善学习内容,探索创新学习形式,深化拓展学习阵地,规范学习流程管理,严格学习考勤制度,强化学习检查考核,增强中心组学习效果,不断提升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

 

  (三)进一步优化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全委会(常委会)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工作事项报告、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县(区)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等制度和办法,规范县(区)委书记用人行为制度、继续推行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全程差额、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轮岗交流、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党委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年轻干部选拔培养等制度,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满意度。进一步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激励制度,不断增强人才资源配置的活力。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制度。按照“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收集分析和分析评价机制,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进一步强化党委对重大事件的核心领导、探索建立市、县(区)党委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制度,不断提升党委处置重大事件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提高党委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市、县(区)党委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通过来信来访、基层走访、部门收集、网络获取等多种渠道,及时收集掌握社会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突出问题,为市、县(区)党委正确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树立高原情怀,倡导大山精神,结合“四群”教育的深入开展,改进市、县(区)党委常委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信访接待、现场办公、调查研究、挂点联户、住村“三同”,切实帮助基层干部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认真梳理总结近年来我市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加快建立形成一套包括党务信息申请公开、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党务公开定期通报、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党务公开监督员以及党委新闻发言人、党代表和党员群众代表列席地方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及党委部门重要会议等党务公开配套制度、不断提高我市党委工作的透明度。

 

  (六)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促进权力科学有序、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请示报告、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谈话诫勉、经济责任审计、“一报告两评议”等制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出台具体规定,建立长效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中央要求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深入推行市、县(区)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研究制定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细则,严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评,充分运用考评结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七)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置法律审核、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通过、社会公开公布”等程序规定,保证所制定的文件符合政策法规,反映社情民意,代表群众利益,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报送、备案登记、备案审查、汇总通报、归档清理等处理程序,落实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

 

  四、实施步骤

 

  加强市、县(区)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按照“梳理淘汰一批、调整优化一批、配套充实一批”的要求,集中一段时间,分五个阶段分步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1123-2013119日)。充分学习借鉴各地在加强市县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方面的先进做法和有益经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充实办公室工作人员,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召开丽江市市、县(区)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

 

  (二)全面梳理阶段(2013120-225日)。按照“科学、规范、实用、管用”的原则,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对已出台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重点查找现有制度在内容上存在的不足,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市、县(区)党委办公室、组织、宣传、纪检、政法等部门要率先垂范,带头梳理完善,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对自己分管领域和职责范围内的党内制度提出坚持、废止、修订、完善、新建和创新的具体意见。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3226-331日)。在全面梳理完成的基础上,一方面,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市在加强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特别要注意总结各地各部门在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党委科学决策水平以及提高党委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进团结和谐的有效办法和措施,并及时提炼上升为新的制度;另一方面,针对当前领导班子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突出“公开、民主”要求,找准制度创新的着眼点和着力点,积极探索充分发挥全委会作用的有效途径。提高常委会议议事决策质量的具体办法、强化班子内部监督的有效措施以及新形势下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干部作风的具体办法。按照“谁分管、谁制定、谁负责”的要求,及时组织专门审核,对已建、新建、修订、完善、创新的各项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进行政策法律审核把关,将主要制度汇编成册,明确详细的运行规则和运转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学习教育阶段(201341-56日)。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换届后各级党委领导开展内部制度的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学习条例、学习具体制度,在班子运行方面,重点学习掌握全委会、常委会和常委工作职责、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常委会决策督察督办、党委重大事件应急处理等制度;在自身建设方面,重点学习掌握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班子内部谈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常委会成员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在民主集中 制教育方面,重点学习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基本要求、基本程序和基本规则。各级党委“一把手”要带头学习好制度、带头执行制度、带头遵守制度、带头维护制度。市、县(区)各级党校要把加强对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的学习教育,纳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的重要内容。

 

  (五)总结完善阶段(201357-630日)。组织开展“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回头看”活动,按照市、县(区)党委重大决策的不同事项,邀请不同部门、行业、区域的对象进行民主评议,收集整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进行整改,建立反映问题处理工作机制,确保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全市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加强对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的领导

 

  市、县(区)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今年下半年重要议事日程和重点工作内容,及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协调督导、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各级党组织积极响应、党员群众广泛参与”的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级党委书记作为班子内部制度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亲自管、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级组织部门要协同当地党委督查部门研究制定出台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执行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和考评制度,把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对班子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加大对制度学习情况、健全完善情况和执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及时通报进度,总结选树典型,发现反馈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制度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各级纪检机关和制度具体制定部门要认真履行制度建设中的审查和监督职责,保证各项制度科学合理、符合政策法规、切合地方实际、简便实用易操作,真正能够成为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日常管理的合法有效手段。各级各类媒体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台、网络、报刊、展板、壁纸等宣传载体,宣传、展示各地在开展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的经验、做法、措施、成效,努力形成全市上下高度重视支持党委内部制度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