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县交通运输局结合实际提出灾后重建廉政工作多项措施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普洱景谷县 发布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3-28 10:23:54
一是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抓恢复重建,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位、监管到位、进度到位,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恢复重建任务。
二是严格按规定确定重建项目参建单位。严格采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选择重建项目施工单位,绝不允许以简化环节、提高时效为借口,违法违规办事。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等行为,实行严格的问责和纪律追究,确保重建工程顺利进行。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专项资金筹、管、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加强层级监督,健全内控机制,按工程进度拨款,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坚决做到上级拨款、自筹资金等恢复重建款项专款专用。
四是坚持公开透明运作,接受群众监督。各股室、各相关人员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提出的相关要求,推进恢复重建“阳光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工程立项、技术标准、资金使用、招标投标、工程进度、质量验收等环节要公开透明,接受各方面监督。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要带头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规定,注重廉洁自律,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恢复重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