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围绕“四个坚持”做好县(区)党委届末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来源:云南基层党建网普洱 发布人:普洱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26 17:26:02
普洱市围绕“四个坚持”做好县(区)
党委届末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普洱市立足于全面了解领导班子的工作情况和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围绕“四个坚持”做好县(区)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届末综合考核评价工作,为科学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提供坚实的基础。
一是坚持完善考核评价内容,充分体现科学发展的新要求。按照以科学发展观统筹推进各项事业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对县(区)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届末综合考核除了考核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外,还把县域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改善民生情况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中,在对县(区)历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数据进行对比的基础上,再与其他县(区)进行对比,分析出工作实绩。在广泛听取意见、民意调查的同时,补充了解班子及干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实际成效,确定考核综合评价指数。
二是坚持扩大考核评价民主,更加注重群众的满意度。考核中,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的好坏。在民主测评及民意调查中,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与面,其中,民主测评在规定的基础上扩大为25%以上,民意调查在上一届的基础上扩大20%。群众普遍反映,这次党委换届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扩大了民主,增加了考核的透明度,考核的方法更加科学、合理、全面,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高。
三是坚持实绩分析,为准确客观评价干部提供依据。实绩分析主要依据上级统计部门和有关方面提供的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整体情况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结果等内容,分析班子和干部在任期内的工作思路、工作投入、工作成效,重点评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成效,并采取实地走访、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的方式,结合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县(区)纪检、检察部门的意见,以及审计部门提供的经责审计及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结论,在此基础上形成对党委班子及领导干部的综合评价意见。
四是坚持考核评价结果运用,不断完善凭实绩用干部机制。通过综合考核评价,市委进一步确立“凭实绩用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以此来引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同时,把考评结果与干部提拔任用相结合。根据实绩考评情况,对实绩突出的领导干部委以重任,真正实现“能者上”;对群众公信度差,工作实绩居后的领导干部,视不同情况,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组织调整,真正实现“庸者下”。
(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