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县严把“六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普洱 发布人:普洱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7-12 09:23:59
墨江县积极探索干部监督管理新机制,坚持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全程监督,严把“六关”,努力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坚持选任标准,把好用人导向关。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墨江县始终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政治为先,用靠得住的干部;坚持能力为本,用会干事的干部;坚持责任为重,用肯干事的干部;坚持实绩为要,用干成事的干部;坚持廉洁为贵,用干净的干部。
坚持群众公认,把好推荐提名关。在民主推荐程序中,做到广泛性与代表性相结合、会议推荐与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推荐结果与综合分析得票因素相结合。坚持把民主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之一,既充分尊重得票结果,又不简单的地以票选人。
坚持公开透明,把好考察评价关。在考察中,既注意了解考察对象在单位的表现情况,又通过民意调查等各种渠道,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八小时之外的实际表现,从业务的角度客观评价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考察结束后,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分别对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情况,进行横向纵向对比分析。
坚持公道择优,把好讨论审核关。坚持做到对违反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民主推荐得票少、群众支持率低,存在问题或有问题尚未查清的干部,不上县委常委会讨论。在常委会讨论前,坚持充分酝酿,征求纪检监察、检察院、统战、审计等部门的意见,对干部的讨论决定实行常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制,乡(镇)党政正职人选实行县委委员票决制,在县委全委会闭会期间向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征求意见。
坚持重在预防,把好任职监督关。做好干部任职前的公示工作。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拟任职人选的问题,逐一派人调查核实。干部任职前对拟任对象进行个别谈话,对廉洁自律提出明确要求,打好“预防针。加强对任职后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事项报告制度。
坚持公正严明,把好责任追究关。认真学习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办法)》等有关条律,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同时,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