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适应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新常态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普洱 发布人:普洱市 作者:普组办 发布时间:2015-05-05 10:47:42
去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视察时,提出从严治党“六个严”、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的新要求,殷切希望各级党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有更强意识、更多举措、更大作为。
作为对这一时代要求的回应,4月17日,市委组织部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规模最大的一次干部监督工作专题培训班。来自10县(区)的组织部长、分管副部长、干部监督科长和95个市直部门的分管领导、组织人事科长参加了培训。
一堂堂精彩辅导、一次次深层解读、一个个鲜活事例,为学员提供了丰厚的理论盛宴和精神大餐。
内容新颖,荡涤灵魂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先后出台了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新制度新规定。省委相应制定了“一个意见、五个办法”和《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等。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制度笼子越织越密……
贯彻落实好这些制度规定,全面学习、深刻理解是前提。市委组织部把解读中央、省委的新政策、新要求作为专题培训的重点,特别邀请到干部监督工作资深专家、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长许峰同志,给学员们作了 “干部监督工作如何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的新要求”的专题辅导,带领大家从多个角度切入,全面学习了立体的、发展的干部监督工作。
“监督正由关注干部的‘外在表现’向聚焦干部的‘财产性利益’拓展;监督正由约束‘干部本人’向管好‘亲属和身边人员’延伸;监督正由绕着外围‘打转转’向与干部选拔任用‘直接挂钩’转变……许峰处长讲授的‘六个转变’,让我耳目一新,更让我深刻领会了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坚定决心,深切感受了肩上担负的责任和压力。”镇沅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鑫谈了学习体会。
通过培训,每位学员都获得了一次思想再充电和灵魂的荡涤,增强了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找准了干部监督工作的方向和着力点。
直面问题,补齐短板
今年1月份,市委组织部以随机调研的方式,对部分县(区)近年来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有的执行程序不严、程序倒置,有的全程记录简单、不准确,材料不齐全,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与监督管理工作缺位息息相关。
对此,市委组织部坚持围绕“务实管用”四字作文章,量体裁衣,以问题为导向设定课程,让学员在深学细照中把干部监督管理各环节的规范要求一条一条理清楚,补齐短板,做到招之能来、来之能管、管之能严。
就如何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许峰处长强调,要抓好考察、讨论决定、任职3个关键环节的监督,着力把好资格关、程序关和廉政关。
就如何加大《条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许峰处长强调,要采取巡视检查、日常检查、结果检查3种措施,着力检查程序是否合规、导向是否端正、风气是否清正、结果是否公正。要注重在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上狠下功夫。
就如何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许峰处长强调,要用好立项督查、倒查问责、纪实备查“三查”措施,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就基层工作经历任职资格把关,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长曹建辉明确,基层工作经历可以累计计算,最低按6个月起算,不满6个月的,不得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据实计算,以此类推,基层工作经历累计满24个月以上的,视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这次培训,既有理论上的引领,又有实践上的指导。通过培训,我们总算找到监督管理干部的有力抓手了。”孟连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李云涛兴味盎然地说。
知田善种,守土尽责
加强选人用人监督,主要监督谁?怎样监督?选人用人出了问题追究谁?追究什么?谁来追究?
围绕这些长期困扰组织人事干部的问题,培训班一一进行了作答,引导学员深入熟读了自己的这块“责任田”,抓住了监督管理干部的“牛鼻子”。
许峰处长指出,加强选人用监督,关键要抓好一把手。要督促一把手正确履行选人用人职责,坚决防止个人说了算、独断专行。
市委组织部副县级组织员娜很带领学员依据《责任追究办法》,仔细梳理了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的5类主体39种情形,增强了学员执行《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自觉性。
作为监督管理干部的执行者,充分凝聚工作合力和严防“灯下黑”是关键。
“加强选人用人监督,组织部门首当其责、责无旁贷,要推动形成部内各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齐心协力种好这块责任田。” 许峰处长指出。
“组工干部要严格落实干部监督管理各项制度,不准‘缩水’、不准‘放水’。要熟知这些规定,知道‘红线’、‘高压线’在哪里,触动会是什么样的后果”。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季在培训小结上强调。
一席良言点醒梦中人。全体学员一致表示,今后将继续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按党的政策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按组织程序办事,特别是遇到违规用人行为和各种不正之风时,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抵制和纠正,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组织人事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