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县“三抓三给力” “女、少、非” 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取得新突破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普洱 发布人:普洱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7-29 16:15:58
景谷县通过抓机制、抓培养、抓管理,加大培养选拔力度,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成效明显。
抓机制,凝聚合力。坚持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提拔使用“三优先”原则,即:领导班子出现空缺时,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在干部培养中,优先培养。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多部门参与,建立健全了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制度,使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队伍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目前,全县共配备女干部110人,占全县科级干部的20.2%,少数民族干部261人,占全县科级干部的48.2%,党外干部67人,占全县科级干部的12.4%。
抓培养,提升能力。结合实际,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规划,加大培养力度。一是定额招考,拓宽来源渠道。在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过程中,划出相应的名额定向招录、招聘,并适度对少数民族、女性同志放宽报考和录用条件。二是加强理论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制定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培训计划,确定了培训内容,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实践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结合干部实际情况,分别采取挂职锻炼、下派驻村、抽调参与中心工作等有针对性的培养措施,有效提升干部应对复杂局面和综合分析能力。
抓管理,增加动力。把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有机结合,切实让“女、少、非”干部在工作上有指挥权,处理问题时有决策权,人事任免上有建议权。充分发挥女少非干部的作用的同时,严格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管理,及时提醒其克服不足。全面落实各项考核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干部监督管理信息库,各级领导干部如实填报《个人有关情况报告书》,与纪检监察部门签订《廉政承诺书》,有效解决了干部重选拔轻管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