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四个从严”进一步加强出国(境)管理工作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普洱 发布人:普洱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5-04 16:06:12
一是从严执行量化管理机制。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总量,对短期内集中前往少数国家和地区,以及就相同或相似任务前往同一国家(地区)的团组进行调整,每个团组不得超过6人,严禁拆分团组或组织“团外团”。从严控制团组在国(境)外停留时间,出访1国不超过6天,2国不超过10天,3国不超过12天,同一地区、同一单位的负责人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地区),不得同团出访。
二是从严审批出国(境)手续。严格根据“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财政审核经费,外事审核团组、人员指标,纪检监察审查廉洁自律情况,市委、政府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组织进行政审的程序,层层把关,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有效避免因公出国人员发生违反外事纪律案件和审批失误。
三是从严审核因公出国(境)经费。建立出国(境)任务审批部门与经费审核部门之间联动机制,对于未被财政部门纳入专项预算经费的申请,经费审核部门一律不得同意,对于未经经费审核部门审核并同意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及计划外申请,任务审批部门一律不得批准。对于全部经费由外方资助的因公出国(境)申请,由业务主管部门和任务审批部门严格把关后直接审核审批。
四是从严管理出国(境)证件。要求因公出国(境)证件在回国(境)7天内交发证机关指定的部门统一保管或注销,因私出国(境)证件在回国(境)10天内交组织人事部门保管。逾期不交或不执行证件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暂停其出国(境)执行公务或注销其因私出国(境)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