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培养选拔“女、少、非”干部取得新突破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普洱 发布人:普洱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3-28 09:48:44
普洱市抓住县、乡人大、政府和县政协换届的有利时机,突出抓机遇、抓难点、抓关键,优先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取得了新突破。
一、抓机遇,选拔力度取得新突破。在县乡换届中,从优化班子结构、增强班子合力入手,加大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配备力度。按照县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原则上要有1名女干部的要求,10县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和法检“两长”共配备女干部37人,占19.5%,超过了省委对换届的要求。换届中,9个少数民族自治县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配备少数民族干部,思茅区注意选拔少数民族进班子,共配备少数民族干部128人,占67.4%,超过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比例。按照县区政府领导班子要配备1名党外副职,县区人大领导班子要有适当数量的党外干部,县区政协副主席中党外干部不少于50%,民族自治县不作统一规定,但至少应配备1名的要求,10县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共配备党外干部32人,占16.8%,超过了省委的换届要求。全市103个乡镇人大、政府领导干部中,配备女干部104名,占20%;少数民族干部353人,占67.8%;党外干部76人,占14.6%。
二、抓难点,正职选配取得新突破。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力度,正职选配取得了新突破。对女干部委以重任,2012年,新配备了1名女县委书记、提名了1名女县长、1名女县政协主席,1名女法院院长、1名女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目前,现全市共有1名女县委书记、3名女县长、2名女县政协主席,22名女干部担任市直部门正处级领导干部;提名1名彝族、2名拉祜族、1名佤族干部作为县长候选人,9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县长均由自治主体少数民族担任,全市共有104名正处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占47.3%;市直部门新配备党外正职1名,目前,全市共有党外正处级领导干部6名。
三、抓关键,干部年轻化进程取得新突破。结合实施“年轻干部”培养选拔行动,加大年轻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选拔力度。2012年,共选拔35岁左右正处级领导干部2名,其中女干部1名、少数民族干部2名;选拔35岁左右副处级领导干部23名,其中女干部3名、少数民族干部16名,党外干部2名。在干部日常调整中,注重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选拔,2012年提拔的处级干部中,女干部占22.1%,少数民族干部达61.1%,党外干部13.2%。
通过加大培养选拔力度,截至2012年底,全市县处级干部中女干部占15.4%,少数民族干部47.6%,党外干部占7.6 %,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比例逐年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