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层考核 双向测评 普洱市立体式考核县(区)委组织部长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普洱 发布人:普洱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3-12 11:09:42
普洱市积极探索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普洱市县(区)委组织部长考核办法》,采取三层考核、双向测评的方式对县(区)委组织部长进行立体式考核,多维度、全方位考实考准干部,切实加强县(区)委组织部长管理。
一、三层考核,多维度评价组织部长。打破以往只进行年度考核的惯例,建立起立体考核机制,明确规定县(区)委组织长既要在县(区)委班子中述职考核,还要在市委组织部和本县(区)委组织部述职考核。在县(区)委班子中的考核,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参加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在组织系统内的考核分为全市组织系统内考核和本县(区)委组织部考核,由市委组织部结合年初工作部署,适时组织安排。县(区)委组织部长根据年度工作情况,撰写述职报告,并在会上进行述职。扩大民主,合理确定参加测评人员范围。在市委组织部的考核,参加测评人员为: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和副科实职以上干部、各县(区)委组织部长;在县(区)党委班子中的考核,按照市管干部考核有关规定执行;在县(区)委组织部的考核,参加测评人员为县(区)委组织部全体干部职工。实行结构化计票,在市委组织部的民主测评,测评表分为A、B、C三类。其中,A表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填写;B表由县(区)委组织部长填写;C表由市委组织部副科实职以上干部填写,有效提高了考核的科学性。
二、双向测评,全方位考准工作实绩。创新测评方式,县(区)委组织部长既进行正向测评,还进行反向测评,切实提高考核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考核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定量考核分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三个方面,总分100分。常规工作包括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内容。重点工作结合实际,根据每年的中心工作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创新工作指在组织工作中开展的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的工作,由各县(区)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申报。考核共设固定指标16个,非固定指标4个,非固定指标主要是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开展情况。定性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明确规定考核测评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等次;测评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可评为称职等次;测评分在70分(含)以上、80分以下的,可评为基本称职等次;测评分在70分以下的,应评为不称职等次。
三、综合分析,分情况运用考核结果。突出重点,科学界定各个层次考核权重。考核的综合成绩,依据市、县(区)委组织部考核测评情况和在县(区)委班子中的年度考核情况确定,其中市委组织部考核测评分占70%,县(区)考核占20%,县(区)委组织部考核测评占10%。科学分析,综合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依据考核综合得分,结合组织部长的一贯表现,工作的客观条件与主观努力等方面的情况,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后,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的,在全市组织系统内进行公示,增强了考核的透明度。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使考核成为加强县(区)委组织部长管理和推动县(区)委组织部长队伍建设的重要杠杆。对考核为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为称职的,肯定成绩,指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的,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实行问责,进行组织调整;对考核为不称职的,一律先免职,后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