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规范市直部门科级非领导职务设置与管理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普洱 发布人:普洱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5-04 15:52:3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进一步规范市直部门科级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和管理,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部门科级非领导职务设置的意见》,对市直部门科级非领导职务设置的范围、规格、职数比例、任职资格条件等作了具体的规定。《意见》规定:市直公务员管理(含参公)单位设置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其职数限额不得超过本单位科级领导职数的50%。《意见》指出:各级党组(党委)必须按程序规定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并按干管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对违反规定晋升和配备科级非领导职务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