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县推行校(园)长公开选聘激活选人用人机制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普洱 发布人:普洱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3-16 15:35:12
景谷县在试点的基础上,在18所学校全面推行校(园)长公选制度,在全县教育系统建立起一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拓宽了选人视野,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公开选拔机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四班子分管联系教育的县级领导为副组长,组织人事、教育等23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研究制定了《景谷县校(园)长公选方案》及其相关程序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校(园)长的公选程序。
二是强化竞争择优,规范公开选拔程序。严把公选宣传关。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发布公告和召开校(园)长公选动员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校(园)长公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竞争,引导广大教职工、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配合、支持、参与校(园)长公选。严把公选准入关。公选公告发布后,由报名竞聘者向公选领导小组呈交相关证件资料及报名表,公选领导小组严格对照相关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严把公选质量关。要求各竞聘者进行25分钟的竞争优势、治校方案演讲答辩,演讲答辩过程由人大、政协、纪委等机关进行全程监督,并邀请学生家长、教职工组成的50名群众代表参与旁听和监督,演讲答辩结束后,与会人员根据参选者演讲答辩情况和工作表现,进行民主推荐。严把组织考察关。建立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共同参与干部考察工作机制,强化组织监督,扩大教职工、学生家长参与考察的范围,提高了考察的广泛性和针对性,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
三是强化考核管理,做好校(园)长任期管理工作。明确校(园)长任期目标责任,校(园)长一个任期为三年,任职期间实行校(园)长负责制、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享受绩效工资待遇和校内其他相应福利待遇及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相应的工资待遇。同时,加大校(园)长教育培训力度,将校(园)长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分批选派校(园)长参加上级培训机构的培训,不断提高校(园)长的政治素质、理论基础、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严格执行考核管理制度,县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每学年根据任期目标对校(园)长按学年度进行考核,根据履职考核情况由县政府安排一定资金奖励,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程序进行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