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突出“四抓”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取得明显成效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普洱 发布人:普洱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2-24 16:26:39
普洱市从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出发,突出抓机制、抓培养、抓选拔、抓服务,大力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抓机制,营造良好环境。市委坚持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三优先”的原则,即:领导班子出现空缺时,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在干部培养中,优先培养,不断加大培养选拔力度。市委组织部牵头,与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妇联等单位共同研究制定了有关政策,对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具体的量化目标和措施,并建立健全了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制度,使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队伍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抓培养,提高素质能力。坚持从基础抓起,从源头培养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加强理论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妇联等部门制定了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培训计划,确定了培训内容,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实践锻炼,提高领导能力。针对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不同特点,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培养措施。对经历单一、有培养前途的,有计划地进行交流或岗位轮换;对长期在基层工作表现优秀的,根据需要调整到领导机关或综合部门工作;对年轻、素质较好的,进行压担子培养;对有发展潜力但缺乏全面工作经验的,选派到艰苦、复杂的环境中摔打磨练。
三、抓选拔,畅通使用渠道。对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始终坚持看本质、看主流、看实绩、注重发展潜力,不求全责备,抓住县、乡党委换届的有利时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在2011年县级党委换届中,每个县(区)党委均配备了1名女干部,并选配了2名女县长,1名女县政协主席,1名女县委副书记;10县(区)委班子配备少数民族干部71名,占64.5%。在乡镇党委换届中,全市103个乡镇共配备女干部211人,占18.7%,配备了15名女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配备少数民族党委委员754名,占66.73%。同时,在日常调整充实中,不断加大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选拔力度。2011年,在市直单位调整中,大胆起用3名女干部担任市直部门主要领导。目前,市直单位(部门)共配备党政正职女干部21名,各县(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也按要求配备了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2011年,共提拔县处级干部78人,其中女干部12人,占15.4%,少数民族干部39人,占50%;党外干部4名,占5.1%。
四、抓服务,严格监督管理。把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干部结合起来,寓管理于服务当中,对于选拔上来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坚持在政治上关心,学习上支持,工作上放手,鼓励他们不断进取,为他们尽快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工作中,充分信任,保护他们的积极性,支持他们放开手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于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及时提醒,批评教育,总结教训,克服不足。全面落实各项制度,严格党内生活,增强群众观念,努力解决重使用轻管理问题。
通过加大培养选拔力度,全市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数量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目前,全市党政机关公务员中女干部占31.9%,少数民族干部占54.3%,党外干部占37.4%。全市县处级干部中女干部占15%;少数民族干部占46%;党外干部占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