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县“三坚持三从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普洱 发布人:普洱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7-29 16:30:20
近年来,墨江县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法规为准绳,坚持把党员讲党性、干部讲标准、用人讲导向的要求,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各环节,落实到党管干部的全过程,努力建设一支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执政骨干队伍。
一、坚持从严选拔,以严谨的程序选人
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和程序选贤任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始终坚持严把“五关”。一是严把“考察关”。 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按照代表性、知情度和相关性原则,合理确定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人员范围,全面考察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尤其通过个人“亮德”、群众“测德”、组织“核德”,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确保考察工作的科学性、真实性。二是严把“审核关”。严格审核拟提拔任用干部的资格条件,要求考察对象如实申报个人有关情况,考察组认真查阅干部档案,并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同时,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检察院、统战、审计等部门的意见,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三是严把“酝酿关”。在确定考察对象前、在考察工作结束时和在提交常委会研究前,县委组织部对考察对象和人事安排方案认真分析遴选,并提请书记碰头会充分酝酿,确保干部提拔使用和调整交流的科学性、合理性。四是严把“决定关”。县委常委会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人事安排方案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楚的不研究。县委常委会决定干部任免全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票决。五是严把“试用关”。严格实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除选举产生和人大常委会任命的科级领导干部外,所有新提拔的科级干部,都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的人员,经组织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任职手续。
二、坚持从优配备,以严格的标准用人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基层、重能力、重实绩、重公认的用人导向,积极推进干部任用决策民主化、选任程序规范化、竞争性选拔干部常态化。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党性教育为核心、道德建设为基础,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实行干部任期制、试用制、交流制、票决制、公示制,突出抓好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以及党政正职和关键岗位干部的培养选拔,特别注重选拔扎根基层、埋头苦干、急难险重岗位贡献突出的干部,把“能干事、会干事、能共事、不出事”的优秀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不断提高选拔任用干部的人岗相适度、班子优化度、群众满意度。坚持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选拔乡(镇)党政正职和关键岗位干部,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不断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党政领导机关力度,积极选派年轻干部人才到基层一线锻炼,推动形成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链”。三年来,共提拔正科级领导干部60人、副科级领导干部152人,先后从基层一线选拔正科级领导干部29名、副科级领导干部56名,先后有计划地安排73名县级机关优秀干部到乡(镇)任职,将83名长期扎根基层、业绩突出的干部安排回机关任职,跨部门交流科级干部146名,对在同一岗位任职8年以上的干部进行了交流。有13名干部通过竞争性选拔走上副科级领导岗位,30名事业单位年轻干部调任党政机关担任科级领导干部。
三、坚持从严管理,以严密的制度管人
采取从精神上鼓励、物质上支持、职级上激励、体制上保障、制度上约束等措施,把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干部结合起来,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成立县工作督查中心,分行业、分专业建立干部库,充分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参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作用。坚持科级干部年度回访谈话制度,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既注意倾听干部的合理诉求,又及时反映干部的实际困难。出台《墨江县科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考评实施意见(试行)》,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考核工作。重视对干部的德和科学发展实绩的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使考核工作真正成为提高干部素质、促进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指挥棒”和“助推器”。严格执行 “一报告两评议”制度,运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提醒谈话、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建立科级后备干部库,注重把思想政治素质好、知识层次高、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纳入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始终保持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素质优良的科级后备干部队伍,为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提供“源头活水”。加大干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届中考核,真正让考核结果与干部评先评优、调整使用有效衔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逐年提高。2010—2012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分别为85分、92分、95分,2010年墨江县被评为全省“选人用人公信度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