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县每年投入一百万元将农村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延伸到自然村
来源:云南基层网络党建普洱墨江县 发布人:墨江哈尼族自治县 作者:中共墨江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1-08-25 10:47:30
墨江县每年投入一百万元将农村
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延伸到自然村
墨江县在保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县财政每年再安排100万元建设50个自然村活动室,将活动室建设延伸到自然村,力争用六年的时间实现自然村党员活动室全覆盖,切实解决农村党员居住分散、无阵地、活动难开展的难题,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一、整合资源,保证投入。以“县财政拔一点、整合项目凑一点、群众投工投劳出一点”的办法筹集建设资金,全面推进自然村活动室建设。一是县级财政每年投入100万元,以每个自然村活动室补助2万元的标准,每年建设50个自然村活动室。二是通过整合新农村建设项目、重点扶贫村建设项目、农村“一事一议”三个建设项目,筹集活动室建设差额资金,保证每个活动室投入不少于5万元,目前已整合各种资源建成小组活动室269个。三是发动党员群众投工投劳。除建设必备物资由县财政及整合项目投入以外,将自然村活动室建设项目列入村级“四议两公开”工作范围,由党员群众共同商定后,组织党员群众投工投劳共同建设完成。
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一是做到选址科学。要求各乡镇把自然村活动室建设在人口集中,党员易召集,交通便利,能够方便群众活动、辐射面广及信教群众集中的村组。二是坚持建设标准。每个自然村活动室建设标准不少于40平方米,并按照“四有”标准,配套相关设施。即:要求有一块硬化的活动场地、有一套规范的管理和使用制度、有一定数量的活动设备和学习资料。三是严格审查监管。县委组织部每年在各乡镇上报的基础上,认真复查审核各活动室的实施条件,建设点确定后,将建设指标任务、资金一并下达到各乡镇,由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同时采取县工作督查中心专项督查、县委组织部适时抽查等方式,抓好全程质量、进度监督,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加强管理,提升功能。明确活动室由各自然村党小组负责管理,党小组长为具体负责人,并由乡镇统一制定活动室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保证活动室正常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活动室“一室多用”的功能和效益,组织党员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用于召开党员群众会议、举办科技培训、开展文艺文化宣传,为农村团组织和妇女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所等。同时将自然村活动室与农家书屋建设结合起来,配备一定数量的图书、音像等设备,不断提升自然村文化功能,截止目前,已为各自然村活动室配套各类图书15000余册、DVD设备9套,组织党员群众学文化、学知识、学技术,让自然村活动室成为党在农村凝聚人心、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主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