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口帮扶澜沧十六年成效显著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普洱澜沧县 发布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5-02 11:06:05
一、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项目管理,上海对口帮扶澜沧成效明显
(一)项目实施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上海市从1996年起对口帮扶云南,澜沧县有幸被列为上海对口帮扶的受援县之一。16年来,上海市及上海人民高度重视对澜沧县的帮扶工作,以扶真贫、真扶贫的实际行动,为解决澜沧县人民群众温饱,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倾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累计投入帮扶资金5825.22万元,组织实施了一批教育、卫生、产业发展、人才培训等帮扶项目,有力地支持了澜沧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社会事业发展项目。投入教育帮扶资金586.5万元,建成希望小学33所,救助失学儿童1500名;帮助培训中小学教师20人、医务人员5人,选派优秀青年教师到澜沧县支教11人,派出讲师团讲学12人。投入卫生帮扶资金197万元,建成36个村级卫生室、2幢医技楼,总建筑面积4060 平方米;派出医疗队到我县开展巡回医疗活动11人,为群众义诊564人,参加临床诊疗595人(次),解决医疗技术难题67个。二是安居温饱工程。投入温饱试点村项目资金1510万元,建成温饱试点村70个,解决了项目区14344户58320人的温饱问题;投入小康示范村项目资金50万元,建成勐朗镇勐滨村芒东小康示范村,受益农户90户389人;投入白玉兰项目资金350万元,在南岭乡实施了“白玉兰”安居+温饱+社区发展项目1185户。三是产业发展项目。投入产业扶持资金384.72万元,建成无性系茶园1059亩、咖啡生产示范基地1000亩、葛根产业示范园300亩、建成种猪厂1个(提供种猪434头),石斛基地100亩。投入小额信贷扶贫资金289万元,有5768户28840人获贷发展生产,使3850户19250人基本解决了温饱。四是整村推进项目。投入上海帮扶整村项目资金2338万元,实施整村推进项目48个。五是其他援建项目。投入资金100万元,兴建了扶贫就业培训中心大楼,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捐赠小汽车1辆、电脑11部、电视14台、自行车41辆以及衣物、学习用具等,折合人民币20万余元。
(二)取得的成效
通过上海帮扶项目的实施,加快了澜沧县受援地区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受援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基础设施。通过实施教育、卫生、通路、通电、通水等帮扶项目,使我县项目区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有效解决了受援地区部分群众上学难、就医难、行路难、饮水难等问题,为加快发展创造了条件,为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最终实现脱贫致富夯实了基础。二是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受援地区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改善,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生活水平明显改善,加快了受援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三是进一步转变了群众思想观念。通过实施对口帮扶项目,增强了受援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调动了广大贫困群众建设美好家园、发家致富的积极性。受援地区广大贫困群众的思想观念得到了较大转变,提高了发展经济的意识,增强了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能力,群众自我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等、靠、要的思想得到较大转变。四是进一步促进了农村实用技术的推广运用。群众科技文化素质得到了普遍提高,增强了学科学、信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
二、主要做法
澜沧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上海对澜沧县的帮扶工作,把实施好帮扶项目作为解决人民群众脱贫致富的一项大事来抓,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项目发挥效益。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县级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项目实施乡(镇)、村级分别成立相应工作领导机构。县级挂钩联系部门加强指导、监督项目的实施,落实领导干部“三包干、三落实”责任制,做到项目到村到户、分工负责、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为实施上海对口帮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了帮扶项目的顺利实施。二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帮扶项目的选定和规划编制结合各地实际,体现因地制宜、自下而上的原则,做到规划的项目确实可行。坚持以增加农户经济收入为中心,把提高劳动者素质、产业发展项目摆在帮扶工作的重要位置,走开发式扶贫的道路,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确定帮扶项目及规模、投资等。先由乡(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本着从先解决贫困群众急需的困难和问题入手,提出具体项目规划实施方案,上报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再由县扶贫办整理上报市扶贫办进行审核,提高了帮扶项目的质量和效果。三是明确责任,分级负责。由县扶贫办负责项目的组织规划、立项上报、项目评审、检查、监督、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等工作;县财政局具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报帐、资金使用检查等工作;乡人民政府组织项目的实施、管理、报帐、竣工初验和总结;村委会负责具体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上下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力的推动了我县帮扶工作。四是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在帮扶项目实施过程中,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投工投劳投资,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做到群众参与选项目、参与实施项目、参与管理项目。同时,全面推行项目公示制,充分接受村民的广泛监督。五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资金实行报帐回补制,实行县财政专户存储,项目实施单位单独记帐,做到专款专用,专人管理,封闭运行。并接受上级或同级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各项目实施点都要建立项目档案,与项目有关的一切图文资料、表格、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总结、资金帐单、发票等都要进行归档入卷,专人管理。项目竣工后,经乡级组织初验,县级组织核查,再报请市级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后,由村级制定项目的后续管理规章或村规民约,巩固提升帮扶项目成果,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