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公安四措施改进看守所医疗服务
来源:云南基层网络党建普洱 发布人:高佛雁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8-05 15:52:10
云南网讯 为提高看守所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及时有效对在押人员进行疾病防控和救治。近日,在县公安局、上级业务部门领导和县卫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江城县看守所积极探索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和改进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为维护和保障在押人员的生命健康权,促进看守所的安全与稳定做出更有成效的工作。
一、设置医疗机构,配备医务人员,保证在押人员病有所医。经县卫生局批准,县人民医院在看守所增挂“江城县人民医院看守所巡回医疗点”匾牌,医务人员由县医院4名兼职医务人员(2名医生、2名护士)、看守所2名专职狱医组成,实行医院派驻医务人员和看守所医务人员共同完成在押人员的日常医疗服务工作方法。县医院每月15日、30日派兼职医务人员到看守所对在押人员进行巡诊。通过巡诊,对病情不能确诊的,出具书面材料给看守所,由看守所及时送医院就诊,根据确诊情况视病情确定在看守所救治或者在医院救治。
二、搭建在押人员入所前健康检查及医疗急救“绿色通道”。一是犯罪嫌疑人入所前,先由看守所医务人员按要求进行健康检查,经过检查,发现嫌疑人疑似病例症状的,填写《医疗体检复诊建议书》,提交办案单位带到县人民医院进行健康检查;二是县人民医院成立由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医务科、体检科、120急救中心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在押人员健康体检、医疗急救工作;三是为保障安全,县医院为看守所设立独立病房,内设卫生间,窗户增设护栏;四是看守所在押死刑犯或其它重刑犯等不宜出所就医的人员,县医院兼职医务人员和其它相关人员到看守所就诊。开展上述工作时应优先安排,随到随诊,不排队、不挂号,确保重病号和急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三、规范在押人员的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工作。一是根据看守所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每月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在押人员定期进行疾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指导1次,适时开展HIV监测;二是由卫生部门安排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专家每年2次对在押人员进行健康知识、医疗常识、保健和心理健康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在押人员的疾病防范意识,减少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四、建立看守所疾病防控及在押人员医疗救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最少召开一次由公安局、卫生局、县医院、看守所、疾控中心等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议,通报看守所疾病防控和在押患病人员医疗救治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及措施,并按职责要求落实解决到位,做到重大情况及时通报,协商解决;每年公安、卫生等部门组成由相关领导参加的工作组,对看守所医疗卫生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协作机制的进一步落实,切实保障了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对被监管人员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效果,对维护公安监管场所安全文明,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
通讯员:黄初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