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交警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来源:云南基层网络党建普洱 发布人:高佛雁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20 15:50:15
云南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要求,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密切警民关系,普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深入开展好此次活动,交警支队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李乐澎任组长,政委李刚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支队政治处,由政治处主任滕海清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的协调、组织和活动的开展。各县(区)公安交警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此项活动的领导。支队机关制定了《普洱市公安交管部门深入开展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提出明确要求,对各县(区)开展活动情况纳入季度考核,要求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立即启动并结合实际开展好活动。
二、目标明确,突出服务,注重形象。此次活动是为了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群众满意为导向, 突出为民服务这个重点,紧密结合公安交管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实际,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四项建设”和“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组织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着力规范管理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使公安交管部门窗口单位成为紧密联系群众、真诚服务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切实树立公安交警的良好形象。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增强群众观念;二是规范管理行为;三是创新服务举措;四是树立良好形象。
三、任务清楚,分步实施,有声有色。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以全面推行“六公开、五规范、四统一、三模式、两途径、一评议”为重点,结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向“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学习活动,结合“四亮四评”活动,全面推行警务“六公开”、窗口“五规范”、党员“四统一”和服务“三个一”模式,改善和保持窗口服务环境,切实履行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肃行政问责和纪律查究,不断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支队车管所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完善了车管业务大厅的各项服务硬件设施,设置了服务指南,导办台,查寻、叫号触摸屏,公用电话,休息坐椅,饮水,开辟老、弱、军、残“绿色通道”,打造了花园式车驾管大厅,为前来办事群众营造了温馨、和谐、家园的感觉。
通讯员 李克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