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普洱人才奖”表彰决定
来源:云南基层党建网普洱 发布人:普洱市 作者:普洱党建 发布时间:2011-05-19 14:59:30
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师尚泽等8名同志“振兴普洱人才奖”
特别奖的决定
(2011年1月4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不断优化人才环境,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各类人才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振兴普洱人才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经“振兴普洱人才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市人才领导小组审定,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授予师尚泽等8名同志普洱市“振兴普洱人才奖”特别奖,每人奖励3万元。
获得“振兴普洱人才奖”的8名同志,在各自的岗位上,为促进普洱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顽强拼搏、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不畏艰险、勇攀高峰的创造精神,兢兢业业、埋头苦干的奉献精神。希望获得“振兴普洱人才奖”特别奖的同志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族干部群众要以获奖同志为榜样,锐意进取、拼搏奉献,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作出新的贡献。
各县(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才工作,坚持走创新发展道路,努力建设创新型社会,不断加大人力资源开发投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努力营造鼓励探索、激励创新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实现普洱“十二五”规划的战略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附:普洱市“振兴普洱人才奖”特别奖人员名单
普洱市“振兴普洱人才奖”特别奖人员名单
一、专业技术人才
师尚泽 普洱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主任医师。
朱 平 思茅师专成教处处长、教授
李松青 原普洱市农科所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二、民族文化人才
李扎戈 澜沧县酒井乡勐根村老达保村民小组民间艺人
黄桂枢 原普洱市文物管理所副研究馆员
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范开强 云南思茅山水铜业有限公司董事
四、技能人才
兰平春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
五、农村实用人才
阿 仁 孟连县芒信镇岔河村广伞村民小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