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组织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作风传递“正能量”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普洱 发布人:普洱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1-31 16:28:55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普洱市组织系统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抓好深入学习的同时,强化工作举措,凝聚“正能量”,切实将“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敏锐性。把学习贯彻“八项规定”与十八大精神相结合,始终将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新理论、新知识、新观点、新要求作为推动组织工作科学化的不竭动力。市委组织部部务会专题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关于省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并对全市组织系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各级组工干部采取自学、职工大会学、支部活动学等多种形式,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作风纪律。作为党建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组工干部的言行举止事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市委组织部结合实际,制定《普洱市组织系统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制度》,修改完善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从严治部、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不断加强组工干部自身建设,用铁的纪律保证组织部门风清气正,使每位组工干部都能自觉做到信念不动摇、原则守得住、品性有保证。
三是加强管理,改进会风文风。全市组织系统从改进会风文风入手,把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落实的具体工作中。在精简会议活动方面,近期召开的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务实、精简、高效成为会议突出的特点。会场布置简洁、简化,不摆花草,会议议程只有一个,领导讲话发言直奔主题,安排部署工作思路清晰,要求明确,切实做到了开短会、开务实的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在精简文件简报方面,严格控制文件制发,对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可用领导指示复印件或口头、电话等答复的一律不发;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体播发的一律不发;能够用明电就不用红头文件,能够用便签就不用明电发。精简后,文件类从17种减到11种,简报类从5种减到3种。
四是精减考评,提高工作效能。组织工作年终考评一改过去大队人马下基层巡回考评的方法,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评价、量化管理机制,实施县(区)委组织部长“三层考核、双向测评”工作。通过“工作实不实,自己述一述”、“实绩真不真,干部评一评”、“效果好不好,组织促一促”的方式,新增“德”方面的反向测评,对县(区)委组织部长的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党性修养、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立体式考核,不看“面子”,不打“折扣”,不搞“平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十不准”工作纪律,多角度、全方位考实考准干部。同时,大力推行组织系统随机调研制度,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搞陪同、不作事前安排的方式,在随机调研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改进了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