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四个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普洱 发布人:普洱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2-26 10:38:14
思茅区结合实际,以“四个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
出台一项措施。区委迅速出台了《区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经常性开展不预告、不踩点、不陪同的随机调研;进一步精简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合并,用节省的时间多为群众办实事、谋福利;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加快推进全区电子政务的建设与使用,简化发文数量和精简各类简报等,切实转变全区工作作风,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
召开一次会议。及时召开一次全区领导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对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党(工)委以区委会议要求为前提,自行统筹时间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层层传达学习中央“八项规定”,明确行业内开展下一步工作的计划和目标,确保在系统内形成“八项规定”内容全知晓,工作部署全明了的全覆盖式学习宣传氛围。
开展一批宣讲。借十八大宣讲团这一东风,把学习贯彻“八项规定”相关要求与省委《省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融入到宣讲团宣讲内容中,深入区直单位、重点乡镇开展集中宣讲17场次,同时,依托已建的30个村级分支部活动产所,成立30支“流动宣讲小组”, 进社区、进村组、进地头宣讲21场次,共带领全区1500余名基层党员干部认真领会,准确把握“八项规定”要求。
进行一次督查。由区纪委、监察、财政等部门组成监督检查小组,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在节前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活动,从严格控制“三公消费”歪风,严肃整治“吃拿卡要”邪风,严厉惩处节假日“收红包”腐风三方面下手,集中督查各单位“八项规定”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