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学习形式 深化党员教育——牟定县凤屯镇建立“农村党员活动中心户”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牟定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1-06-20 14:48:33 点击率:168
针对该镇地处山区,山高坡陡,自然村、党小组、党员比较分散,离村委会较远,且党员老龄化严重,又无农村党员活动室,开展集中学习教育较困难的实际。在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后,创建了“农村党员活动中心户”制度,在全镇5个农村党支部43个自然村建立了23户“农村党员活动中心户”(以下简称“中心户”),为党员提供了集中学习教育阵地,而且还切实解决了平时党小组因无活动场所、无活动经费、无学习内容、无管理机制造成活动不正常,组织长期缺乏活力的难题,促进了农村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化和规范化,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了村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主要做法
(一)把握“四个条件”,统一设户标准。在设户要求上,必须满足四个条件:一是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要求“中心户”所处地理位置靠近村组中心,便于党员集中,利于党员活动;二是所选“中心户”户主必须是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责任心强、热心党务工作、有奉献精神、在群众中威望高的党员或党员村组干部家庭;三是“中心户”家庭关系、邻里关系、与村民之间的关系融洽;四是家庭条件好,有宽敞房屋,有播放电教片所需的电视机、VCD等设备,有一份以上党报党刊。在设户程序上,采取个人报名,群众推荐,党小组建议,党支部审定的方法确定“中心户”。每户“中心户”设负责人和学习辅导员各一名。“中心户”负责人由党员推荐,党支部任命,一般由党小组长或“中心户”户主担任,主要负责活动召集、活动议题准备、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学习辅导员由挂点联系本组的镇、村干部担任,主要负责为“中心户”协调提供电教片、书报、文件等学习资料。“中心户”一经确定,由村党支部授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突出“三个结合”,明确活动内容。一是与党小组活动相结合,把“中心户”活动作为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实现党小组活动正常化。每月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收看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事迹电教片;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传达镇党委、政府的重要部署和村党支部的决议、决定;开展交心谈心和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与党建主题活动相结合,适时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交流学习党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经验;听取党员从群众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并为群众力所能及地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做到民情上报,党音下送,服务群众;适时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非党村组干部、共青团员和致富能手,围绕村组存在问题,研究发展思路,为当地发展出主意、想办法。三是与“三个文明”建设相结合,组织“中心户”积极开展“美在农家”活动,与周围农户一道谋发展,改环境、治陋习、树新风,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心户”在每星期组织开展一次活动,平时每个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活动。活动前,“中心户”负责人和学习辅导员结合目前工作实际,列出本期活动计划向村党支部作汇报,待村党支部同意后,领取学习资料和党员电教片等。中心户活动遇农忙季节一般在晚上及雨天活动。
(三)坚持“两个一点”,保障活动经费。经费保障是“中心户”活动长期开展下去的必要条件。该镇经费来源采取镇党委统筹安排一点,村党支部投入一点的方式解决。标准按照10名党员以下,每组织开展一次活动每户10元;10名党员以上每组织开展一次活动,人均1元核算,由村党支部每季度核拨一次,主要用于党员活动时水电费及其它支出。有条件的村党支部在此基础上适当追加。
(四)建立“四项制度”,规范活动方式。一是实行挂钩联系制。每位村支部委员和镇机关党员干部挂钩联系一户“中心户”,定期不定期对“中心户”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为所联系的“中心户”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如报纸、书籍等。二是实行户主培训制。镇党委每年对“中心户”户主进行两次培训,培训的内容为党务知识、法律知识、市场经济知识、农业科技知识。同时,村党支部可根据需要,邀请非村“两委”委员的“中心户”户主列席村 “两委”会议。三是实行活动登记制。“中心户”每次活动明确专人对活动时间、参加人员、活动内容、活动效果等情况进行记录,填写镇党委统一制作的《农村党员活动中心户活动登记表》。党员参加活动的情况列入年终民主评议党员内容。四是实行考核评比制。村党支部每年对“中心户”活动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对成效显著、群众公认的“中心户”,由镇党委在年终给予表彰奖励。
二、取得的成效
自8月份建立“中心户”以来,由于镇、村党组织高度重视,正确引导,“中心户”的管理日趋规范,活动的内容不断拓展、质量不断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成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的新阵地。“中心户”的创建,解决了该镇目前在财政十分困难,无力建盖农村党员活动室情况下,山区党小组平时活动“拎起砖头当板凳,蹲在墙角听党课”的无奈景象,使农村党员有了活动阵地,农村党组织活动日趋正常化。
(二)成为了农村党员学习教育的新园地。就近方便的原则,更好地适应了农村老党员及行动不便党员,为党员提供了学习的场所和思想交流的平台,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人数逐渐增多,广大党员利用“中心户”现有的电教片和党报党刊在一起共同学习,不仅了解到了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文件和会议精神,而且还学到了有关法律、法规、科技知识,增长了见识,开阔了视野,使其在思想上永葆党员先进性,坚定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信念。
(三)成为了农村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新高地。活泼生动的气氛,再加上党员之间相互熟悉,使参加活动的党员消除了思想顾虑,广大农村党员在融洽的气氛中共同商讨村组重大问题,集中党员群众的智慧和力量,研究发展思路,进一步推动了民主管村进程。
(四)成为了农村实用科技推广的新基地。为了增强“中心户”的吸引力,还组织党员观看农村实用科技电教片,并组织学习和交流致富经验,使农村党员掌握了一些农村实用科技知识和致富信息,提高了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和水平。
三、几点启示
通过凤屯镇三个多月的实践证明,“中心户”与农村深化改革形势相适应,是农村党小组在无活动室情况下,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载体。它投入少、易创建、分布广、灵活性大、操作性强,是村级党员活动室的补充和延伸,符合我县乃至我州的广大农村。但要充分发挥好“中心户”的整体功能,就应该按照榜样树立好、服务指导好、辐射带动好的要求,在自身建设和工作内涵上不断提升层次,把“中心户”建成富有吸引力的教育阵地和富有鼓舞力的宣传阵地。
(一)标准建户,强化管理,把“中心户”建成农村党组织活动中心。以党小组为单位建立的“中心户”,其活动对象、活动地点以及活动时间,都为开展农村党小组活动提供了可能,并显示出了它的重要作用。但在创建标准上,应全面坚持“有能力、有人缘、有热情”和“具有示范引带功能、组织协调功能”的“三个条件”、“两个功能”标准严格选户、定户。在设户数量上,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到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不要追求“遍地开花”。因为除了要考虑“中心户”人选是否真正适宜外,还要考虑能否有精力管理得过来的问题,尤其是活动经费保障的问题。所以,设立“中心户”一般是由于党小组所在或相邻的自然村或村(居)民小组无村民活动室,且距离村(居)委会在3公里以上,党小组党员在10人以上,不便集中党员活动的农村党小组才需设立。可每个党小组设一户,也可几个党小组联设一户,每户辐射20名党员以内,并做到建立一户稳定一户、稳定一户巩固一户,巩固一户提高一户。在对“中心户”管理上,要与开展“三级联创”结合起来,继续实行县领导“包镇抓村,乡镇领导包村抓点,村干部包片抓户”以及领导干部联系点,部门包村,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的建管网络,形成推动“中心户”建设的合力。另外,还应该建立长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