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五学”机制力促学习型组织建设
作者:刘晓文 发布时间:2011-06-28 08:53:12 点击率:136
牟定县紧紧围绕健全学习机制,提升学习实效的目标,建立健全干部讲学、述学、评学、考学、督学制度,促进了学风转变,有力推进了学习型组织建设。
全员讲学。在全县各单位推行全员讲学制,采取专题发言、业务讲解、讨论问答等方式,在每周学习日由干部职工轮流进行讲学,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启发思路、共同提高;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要求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年内必须讲2次党课,并将讲党课情况纳入党员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讲学的深厚氛围;依托“党校讲坛”、“乡村讲坛”等载体,积极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围绕行业特点和实际到讲坛授课,同时将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致富能手、行业骨干等专兼职人员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定期邀请他们上讲坛、到基地讲学,既满足了干部学习培训需求,也使他们在讲学中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同时,将干部讲学情况纳入年度学分考核,对参与讲坛授课的干部根据讲学次数、讲学效果给予加记一定的学分,调动了干部参与讲学的积极性。
个人述学。认真执行干部个人述学制度,要求干部个人在年终述职报告中必须要有述学的内容,同时在开展干部年度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时,要求干部将自己一年来参加集体学习、日常自学、中心组学习、知识考试、培训、学习成果和学习上存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情况向组织讲述报告,促进个人学习与组织行为的有机结合和学习与工作的紧密联系,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群众评学。在述学的基础上,按照民主、公开、公平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让群众、服务对象根据干部述学的情况和平时对干部学习、理论素质的观察及了解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评定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评议意见及时反馈给干部本人,促进干部职工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同时,根据评学情况,定期开展“十佳”学习型干部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学习型干部的先进事迹,着力培树学习典型,营造了比学习、爱学习、善学习的良好氛围。
组织考学。制定并实施《牟定县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办法》,把全县在职干部纳入考核管理,将单位集体学习、日常自学、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学习考试、“讲坛”培训、专题培训、业务技能培训、自学成果、学历学位教育等考核内容分为必修和选修两个部分,明确规定干部年内必须完成的学习培训任务和计分标准,并采取量化加减计分的办法来衡量和检验干部完成学习培训任务的数量和效果,年底根据年内干部职工所得学分来评定学分考核等次;同时,强化干部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表彰奖励、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与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年度考核挂钩,对单位干部职工学分考核“合格”、“优秀”等次人数达不到单位总人数85%以上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
经常督学。在严格要求各单位认真抓好单位干部职工日常学习情况督查的同时,县委组织部、县干教委每年结合干部年度考核,对各单位干部职工参加集体学习和读书笔记、心得体会、调研文章及自学成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存在的情况及时给予通报整改,同时建立学分制考核情况通报制度,每年对学分制考核实施情况、存在问题、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各单位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今年年初,对2010年1951名干部的学分制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责令单位干部职工学分考核“合格”、“优秀”等次人数达不到单位总人数85%以上的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引起了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对学习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