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
作者:谢东云 发布时间:2013-01-14 17:08:15 点击率:79
广泛组织学习。组织全县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充分把握《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联系当前作风现状,增强改进作风、联系群众的自觉性。
抓好三个结合。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与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相结合,与县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相结合,与本单位、本部门常规工作相结合,切实改进调查研究、解决民生难题、精简会议文件、简化接待工作、改进新闻报道、坚持廉洁从政。
强化督促检查。县委组织部依托组织系统随机调研制度开展督查;县纪委(监察局)严格监督落实情况;县委、政府督查室将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定期督查并通报;县财政局、审计局对会议和活动经费、接待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并通报审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