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全力实施公开选调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
作者:杨德卫 发布时间:2012-05-04 14:27:58 点击率:188
为全面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永仁县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县级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意见,规范了公开选调公务员的程序、办法,有效的调动了科级以下公务的工作积极性,优化了县级机关单位干部队伍结构。
规范程序,坚持统一选调。县级关单位调动公务员2名以上必须进行公开选调,由各单位在编制限额内根据工作需要统一上报选调岗位,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批复后,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调名额、选调办法、选调条件等信息。由县纪委、组织、人社等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坚持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按每个职位与符合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开展笔试,按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每个选调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规范公开选调程序。
注重实绩,优化选调方式。坚持计划调控和扩大用人单位自主用人相结合的原则,突出用人单位自主权,研究并提出适合本单位选调岗位特点的考试内容和方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把关,根据选调职位特点命制试题。面试考官5-7人组成,临时抽签决定,确保公平公正。对考察人选的考察参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进行,考察突出工作实绩与岗位匹配,经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方能上报调动请示。列为考察对象但未能选调的人选,1年内若遇选调单位须补充工作人员,可直接进行考核选调。
强化监督,广泛动员宣传。将选调条件、职位、程序、成绩、录用结果等内容及时进行公告公示;在笔试面试考场监督、考察等所有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在面试环节,还邀请干部群众参与旁听,确保了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
目前,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已通过公开选调方式分别选调了3名、5名、2名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