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仁县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方案一计划”和整改清单公示
作者:中共永仁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9-29 09:00:51 点击率:759
中共永仁县委常委班子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方案一计划”和整改清单公示
根据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安排,中共永仁县委常委班子针对“四风”突出问题制定了“两方案一计划”和整改清单。经州活动办、州委第26督导组审阅同意,现将《中共永仁县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中共永仁县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共永仁县委常委班子关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加强有关制度建设的计划方案》、《中共永仁县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清单》,在永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永仁县党建网站予以全文刊登公示。《中共永仁县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清单》还要在永仁电视台公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中共永仁县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肖朝发 中共永仁县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联系电话:6716178 15911785186
邮箱:xchf1972 @126.com
附件:
1.中共永仁县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
2.中共永仁县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中共永仁县委常委班子关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加强有关制度建设的计划方案;
4.中共永仁县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清单。
中共永仁县委
2014年9月29日
附件1
中共永仁县委常委班子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
永仁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县委常委班子共查找出18个方面58个“四风”方面的具体问题。7月16日,县委常委班子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了存在的问题,剖析了产生问题的根源,提出了初步整改方案,共查找到问题26条,年内能够整改26条。
一、整改落实的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严格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聚焦“四风”,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不熟悉县情、决策不科学的问题,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不担当、工作不实的问题,着力解决开拓创新不足、工作标准不高的问题,使思想得到进一步净化、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真正取信于民、惠及群众,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凝聚起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二、整改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从严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重点整改政治纪律意识差,贯彻民主集中制不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1. 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整改措施:
一是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把《读本》作为县委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每季一次常委轮流领学一篇原文原著,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牵头领导:鲁泽强;牵头部门:县委办、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
二是修订出台《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今后干部教育培训的一个重点,强化经常性学习培训。(牵头领导:金鸿,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制定学习培训方案,12月底前组织一期干部专题培训班,修订出台《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长期贯彻执行)
2.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四个服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认真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各项规定,时刻从严规范言行。(牵头领导:杨仕坤;责任单位:县委办;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部署,长期贯彻执行)
3. 坚持和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
整改措施:
一是县委常委班子带头,组织开展1次民主集中制专题学习讨论,使每一名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熟悉民主集中制的规定,懂得民主集中制的方法。(牵头领导:杨仕坤;牵头部门:县委办;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民主集中制专题教育)
二是加强决策前学习、调研,坚持每月1次“四班子”主要领导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开展1次常委班子交心谈心,保证及时调度、安排、研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交流、沟通思想;重大事项决策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的意见建议,提升决策的科学性。(牵头领导:杨仕坤;牵头部门:县委办;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三是完善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增强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制度、程序和方式,县委常委班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适时通报相关情况,县委常委每年至少参加1次分管联系单位的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牵头领导:杨仕坤、起自敏;牵头部门:县委办;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执行)
4. 全面落实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整改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全局,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向州委和州纪委报告1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县委理论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牵头领导:杨仕坤;牵头部门:县纪委;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贯彻落实)
二是县委常委班子成员根据廉政责任分工的意见和“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狠抓工作部署和责任落实。(牵头领导:杨仕坤;牵头部门:县纪委;责任单位:县委常委所在部门;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贯彻执行)
三是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干部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林业、卫生、工程建设等领域的重点监管,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提醒谈话和典型警示教育,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牵头领导:杨仕坤;牵头部门:县纪委;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部署,长期贯彻落实)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作风。重点整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坚决,文山会海突出基层疲于应付,调研浮于表面不解决实际问题,疏远群众脱离基层,节俭意识淡薄、铺张浪费严重、迎来送往等问题。
5.加强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省、州、县实施办法,组建明察暗访工作组,采取定期和随机抽查的方式,突出重点时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逐项开展明察暗访,严肃处理和公开曝光一批典型问题,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变通的情况。(牵头领导:周有方;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集中检查和整改,形成作风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长期贯彻执行)
6. 切实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把调查研究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开展工作的重要方法,不断改进调研形式,增强调研工作针对性、实效性,解决好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调研问题导向不突出,调研成果转化应用差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云南省干部随机调研制度》,研究改进领导干部调研工作方法,大力推行随机调研形式,结合实际制定永仁县领导干部调研制度,对领导调研内容、调研时间、对象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调研工作扎实有效。(牵头领导:起自敏;牵头单位:县委办;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常委所在部门;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调查研究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二是统筹安排县级领导调研活动,不安排没有实质内容的调研,不集中轮番到同一地点调研,简化调研形式,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处级领导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3个月,撰写1—2篇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调研文章提供县委、政府决策参考,杜绝调研过程走马观花,提高调研问题导向,突出解决实际问题。(牵头领导:起自敏;牵头单位:县委办;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常委所在部门;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长期贯彻落实)
7. 密切联系群众。修改完善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县级领导挂钩扶贫联系点、挂点联系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情况的检查考核,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切实解决好领导干部疏远群众脱离基层的问题。(牵头领导:金鸿;牵头单位:县委办;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常委所在部门;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对联系服务群众相关制度进行一次清理;12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8. 着力解决文山会海、基层疲于应付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规格、规模,确保全县性会议数量同比减少12%。每年5、8月为无会月,需召开的全县性会议由县委办、县政府办统筹提出年计划,每月集中时段召开;未纳入全县性会议计划但需组织召开的,须报经县级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备案;一般性会议原则上只安排分管领导参加,需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须报经县委书记、县长同意;县级部门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本系统全县性会议,每年不得超过1次;各类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密切相关的人员参加,不得随意扩大参会范围,部门召开的全县性会议人数一般不超过80人,会期不超过半天,集中召开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90分钟;一般性会议一律脱稿讲话,时间不超过30分钟,工作汇报不念稿;领导干部要讲真话、讲实话、讲管用的话。解决好会议把关不严,同一内容会议层层开、反复开,会议规模随意扩大等问题。(牵头领导:起自敏;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开展一次专项督查;12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二是针对会议纪律差,会议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加强会议纪律检查,对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及时通报,解决会议质量差、时间长,讲话照本宣科等问题,提高会议实效。(牵头领导:起自敏;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开展一次专项督查;12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三是加强发文审核,严控发文数量、规格和篇幅,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能以电子政务协同办公平台传达发布的文件,不印发纸质文件,发文数量同比减少12%,有效解决文件多、质量不高和以文件落实文件、以材料代替工作、以信息了解工作的问题。除县委办、县政府办外,县级各单位不得向乡镇党委、政府下发指示性公文,不得要求乡镇党委、政府报文,严禁随意要求部门和乡镇上报没有实质意义的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各级各部门要少发文、发短文,各类文件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牵头领导:起自敏;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开展一次专项督查;12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9. 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针对节俭意识淡薄、铺张浪费严重、迎来送往存在等问题,健全完善“三公”经费使用、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日常办公用品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对违纪违规行为坚决通报处理,切实杜绝公私不分、公车专用、公车私用,超标准接待,躲着吃、藏着喝,公务接待不规范,搞迎来送往、赠送土特产,办公用品使用不节约等情况,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严禁铺张浪费;单位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相互宴请,乡镇公务接待一律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30人以上的公务接待一律安排自助餐,其它接待坚持“四菜一汤”标准,实行分餐制;严禁食用野生动物菜肴,不上高档烟酒,不赠送纪念品或土特产品,午餐不饮酒、晚餐不劝酒,不安排礼仪队敬酒;公务接待一律不安排ktv、健身、烧烤等活动;对群众举报、网络曝光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违规违纪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典型案例及时通报,研究出台永仁县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牵头领导:周有方、起自敏;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贯彻落实)
10.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根据中央和省州党委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的要求,制定永仁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措施、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抓好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整治为官不为、侵害群众利益、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各种宴席收取钱财等29项专项整治,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达到警醒、教育和震慑作用,确保取得实效,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由县纪委另行制定。(牵头领导:周有方;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完善制度措施,长期贯彻执行)
(三)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全力推动永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着力整改政绩观存在偏差、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思想不解放、片面追求GDP增长、朝令夕改、不能一张蓝图抓到底等问题。
11.进一步深化县情认识,理清发展思路。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州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县情认识,找准发展优势,明确发展定位,理清发展思路,研究推进云南北大门建设规划的实施,创优发展环境,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整改措施:
一是举办1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深化县情认识,找准发展优势,明确发展定位,理清发展思路。(牵头领导:鲁泽强;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
二是制定2015年发展思路和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用科学的理念指导实践,推动发展。(牵头领导:李明峰;牵头部门: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发改局等相关部门;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
12. 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规划。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完善产业发展布局、城乡建设、旅游项目开发、城市功能配套及公共服务项目、公路交通、工业园区建设等规划,严格按照规划的标准、要求、内容进行实施,坚决纠正随意调整规划、执行有偏差等问题,坚决遏制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
整改措施:
一是完成执行规划情况自检自查。对不完善的规划进行修订,对不适合时代发展的规划进行调整,对科学的规划一以贯之抓落实。 (牵头领导:李明峰;牵头部门: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扶贫办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10月底前)
二是加快制定完善一批科学规划。加快制定永仁县生态建设规划,修改完善永仁县城总体规划、永攀物流园区规划等专项规划。 (牵头领导:李明峰;牵头部门: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扶贫办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贯彻落实)
13. 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杜绝“形象工程”。坚决把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妥善处理好发展速度与质量、经济总量与结构、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不以GDP论英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充分考虑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长远经济效益,杜绝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路边工程”,严防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
整改措施:
一是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指标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社会和谐等工作,引导各级干部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打基础利长远工作上来。(牵头领导:金鸿;牵头部门:县委办;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发改局、县农办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贯彻落实)
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认真执行重大项目咨询听证,在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进行项目决策,使项目实施、工程建设更加符合永仁实际;统筹城乡发展,加大涉农项目资金的统筹监管力度,杜绝项目资金大量重复、多头投资,让更多的涉农项目资金向边远贫困山区群众倾斜。 (牵头领导:杨仕坤;牵头部门:县农办;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及相关部门;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完成部署,2014年12月底前取得显著成效,长期坚持)
三是坚决纠正“只搞‘锦上添花’、不搞‘雪中送炭’”的行为,加强贫困村精准扶贫的规划和落实,组建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精准扶贫工作方案,认真做好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制定和细化扶贫措施。抓好滇西边境山区扶贫连片开发规划落实,实施好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项目,切实有效解决深度贫困区域和深度贫困人口贫困问题。(牵头领导:李明峰;牵头部门: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移民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各乡镇;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组建领导小组,完成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12月底前,完成扶贫措施制定工作,按照规划组织实施)
四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严格落实招商引资入园项目环境准入制度,坚决不搞地方“土政策”,把好环保关,对不符合环保政策的企业停产整改,最大限度保护好永仁的生态环境。(牵头领导:晁建伟;牵头部门: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各乡镇;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4. 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发展活力。按照中央及省州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改革专项方案,按时限加快推进专项改革,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机制,激发发展活力,推动科学发展。(牵头领导:杨仕坤;牵头部门:县委政研室;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及相关部门;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成立9个专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调查研究,做好年内的专项改革工作)
15.转方式调结构,集中力量培育“六大产业”。
整改措施:
一是以优化烟叶结构为中心,以保护烟农利益为重点,以落实面积、完善基础设施和提质增效为主要任务,发展现代烟草产业。(牵头领导:吴玉斌;牵头部门:县人大办;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烟草公司及相关部门;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产业发展规划)
二是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工业园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工业发展。(牵头领导:杨仕坤;牵头部门: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及相关部门;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产业发展规划)
三是抓好永仁阳光芒果庄园、永仁油橄榄庄园、云龙现代农业产业园、勐莲油橄榄种植示范园等项目开发,打造高原特色农业品牌。(牵头领导:金鸿;牵头部门:县农办;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及相关部门;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产业发展规划)
四是加大方山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推进乡村文化旅游建设,挖掘文化旅游产品,提升对外影响力,加快文化旅游业发展。(牵头领导:殷加林;牵头部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宣传部及相关部门;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产业发展规划)
五是加快推进秀田、小木马、红山坡等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和大雪山风电场前期工作,加快新能源发展步伐。(牵头领导:晁建伟;牵头部门: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经信局及相关部门;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产业发展规划)
六是超前谋划好永攀商贸物流园区建设。(牵头领导:李明峰;牵头部门: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住建局、县国土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产业发展规划)
(四)筑牢宗旨意识,服务群众办实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宗旨,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
16. 切实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着力解决好群众出行难、饮水难、住房难、就学难实际问题,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整改措施:
一是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出行难问题。着力实施永仁县葡萄基地至玉米冲、宜就小村至木马村委会、老怀哨梁子至老怀哨村、的鲁至秧田河水库、五尺桥至潘古里村委会、职中岔口至班别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实施完成麦冲至大河波西至潘古里、维的水库至新村公路改造工程。(牵头领导:李伟;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是加快实施永定镇毕节村、宜就镇玉碗水组、维的乡的鲁新村、永兴乡底母箐组、中和镇老街子组、方山诸葛营村等33个村民小组安全饮水工程,着力解决一批群众饮水难问题,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牵头领导:晁建伟;牵头部门: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乡(镇);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是切实解决群众住房难问题。完成2013年662套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任务;完成2014年10套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尽快开展250户县城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及相关工作;年底完成2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牵头领导:李伟;牵头部门: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国土局、各乡镇;时间要求:2014年底前完成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2014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改及县城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任务;2015年底完成县城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
四是切实解决一批就学条件差问题。着力实施万马小学教学楼学生食堂、中和镇波者地小学学生食堂、大坝小学厕所、太平地小学厕所、万马小学厕所、永定镇良田食堂储物间、永仁县职业高级中学师生饮水等7个项目。(牵头领导:晁建伟;牵头部门: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及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五是加快实施民族中学围墙建设项目,强化晨光桥建设施工管理,确保学校师生安全。(牵头领导:晁建伟;牵头部门: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17. 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虚心倾听群众呼声,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解决好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坚决整治县城环境脏、乱、差问题。坚决整治城区占道摆摊经营和校园周边贩卖“三无产品”、 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全面清理城区卫生死角,整治“小广告”及中山公园门口大沟卫生;维修安装城区干道及永定河边路灯,修复、完善太阳广场、晨光湖2座公厕配套设施。(牵头领导:李伟;牵头部门: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质监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爱卫办、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污水管网指挥部、县交警大队、县开发投资公司、永定镇政府;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是坚决整治网吧违法违规经营问题。不定期对网吧、电子游戏室进行突击检查,每年开展两次以上专项整治活动,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厉打击网吧容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不落实实名制上网和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牵头领导:鲁泽强;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工商局、县教育局;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贯彻落实)
三是集中化解一批信访维稳问题。规范信访程序,按照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疏导教育到位、生活困难帮扶救助到位、违法行为处置到位的要求,有效化解一批信访维稳问题。(牵头领导:马庭文;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各乡(镇);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四是集中解决一批工作推进慢、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解决红鑫园公司自来水供应不足和与部分群众土地权属纠纷问题;绿原公司请求在尼白租大沟八号洞开口解决油橄榄基地用水难问题;县工业园区新区双清公司门口道路硬化问题;生物产业加工园区企业入驻缓慢问题;全县烟、桑种植统筹规划等。(牵头领导:晁建伟;牵头部门: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经信局、县农业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永定镇政府、莲池乡政府、县烟草公司、自来水厂、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五)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8433”思路,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突出抓好服务队伍、服务保障、服务场所、服务体系、服务制度建设,着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重心向服务转移、工作方式向服务转变,积极探索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办法措施,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
18. 建立“四级”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县乡村组“四级”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四级”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责任区,按照小组每月召开1次、行政村党组织每两月召开1次、乡镇党委每季度召开1次、县委每半年召开一次的时间要求,自下而上定期召开四级党建联席会议,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部署,研究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重大事项,统筹协调、整合资源,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牵头领导:金鸿;牵头部门: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贯彻落实)
19. 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采取上级选派、跟踪培养、群众推荐等方式拓宽农村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渠道,按照省州相关规定,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录公务员和乡镇领导干部,加强新农村指导员、大学生村官和常务书记的下派和管理使用,认真落实农村党员干部素质培训计划,每年由县乡村分级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农村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的服务能力。(牵头领导:张新明;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以乡镇为单位对农村党组织书记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按照省州要求适时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录公务员工作,坚持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培训计划)
20. 积极推进村组活动阵地建设。按“三优五小”标准,配套完善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进一步加大新农村、民族团结示范等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力度,认真落实县财政以奖代补资金,加快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确保到2015年全县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充分发挥一室多用的功能。(牵头领导:张新明;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办、县扶贫办、县民宗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时间要求:2014年10月底前建立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办法,在2015年底前使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覆盖率90%以上,并将村组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列入经常性工作)
21.着力解决村级党组织无钱办事难题。认真落实《楚雄州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增加和落实村级党组织、村民小组的工作经费,加大财政对农村党组织的保障力度。探索实施“合作股份”、“红色农场”等村组集体经济创收模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农村党组织的造血功能。继续加大“红色信贷”工作力度,每年安排1000万元信贷资金,解决农村党员创业融资难的问题。(牵头领导:张新明;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村信用社等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时间要求: 2014年12月底前增长和落实村、组工作经费补助,2014年8月底前制定出“合作股份”、“红色农场”实施方案,12月底前取得初步成效,长期贯彻落实)
22. 不断完善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县、乡、村、组四级纵向延伸覆盖的服务体系,依托四级为民服务中心(站、点)为群众提供高效服务。
整改措施:
一是健全完善为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全县群众诉求、综合维稳信息和为民服务等网络资源,积极推进县、乡、村为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构建电子党务、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三位一体”和电视屏、电脑屏、手机屏“三屏合一”的服务模式,让群众不出户、不出村就可以在为民服务平台上办理交费、购物、推销农副产品等具体业务,打通直接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牵头领导:张新明;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等相关县级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时间要求:在2014年12底前完成通宽带的村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2015年1月底前规范网上办理事项,长期贯彻落实)
二是坚决整治为民服务中心运转不正常的问题。完善为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督促各部门加大授权力度,充实为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提高办事效率。开展“庸、懒、散、推、滑、拖”专项治理。(牵头领导:晁建伟;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督促各部门加大授权力度,充实为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健全完善管理制度;12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并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确保为民服务中心长期正常运转)
(六)创优干事创业环境,着力激发全县干部队伍活力。
严格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标准,强化注重“基层一线”的选人用人导向,选拔使用永仁事业发展需要的“好干部”,着力整改干部活力不足、考评机制不科学、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突出问题,激发全县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23. 加大干部关爱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关于鼓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办法(试行)》,鼓励干部干事创业,解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后顾之忧,努力营造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事创业良好环境。适时做好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更加重视和关心基层干部成长,保障干部安心、安身、安业。制定下发干部双向约谈制度,认真落实谈心谈话、班子建设联系、定期分析研判等经常性了解干部机制,准确把握领导干部的思想状态。(牵头领导:张新明;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建立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24. 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认真贯彻中央组织部《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制定的“一个指导意见、五个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继续坚持对县管正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三评”、对现任科级干部开展年终民主测评评议,将干部日常评价与年度考核、一贯表现与群众反映等情况相结合,进一步考准考实干部的实绩。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班子成员予以提拔或重用;对考核意见较为集中,群众反映较大、综合考评属于末端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坚决整治“为官不为”问题。(牵头领导:张新明;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25. 加强干部日常管理。修订完善干部考勤管理、请销假、节假日轮流值班等工作制度。按照中央、省州相关规定,制定我县乡镇干部管理办法,修订完善股所级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各类干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激励其积极发挥应有作用。(牵头领导:张新明;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时间要求:2014年8月底前完成专项调研,12月底前对《永仁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和股所级干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长期贯彻落实)
(七)形成制度体系,使各方面的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26. 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认真总结提炼活动中形成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给“高压线”通上电,用制度固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管住干部的行为,进一步规范权力的运行,真正实现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清理全县近十年来出台的涉及“四风”方面的有关制度规定,并与全县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相衔接,梳理出需要“废、改、立”的制度规定共45项,其中:予以废止的9项,修订完善的11项,需要新建的25项(目前已建立8项)。计划新建制度17项,其中,反对形式主义方面的5项:根据中央和省、州新要求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有关制度,规范各类会议、文件、简报的办法,建立健全节庆、论坛、会展、体育运动会和招商引资活动、旅游节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规范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办法,永仁县“四级”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反对官僚主义方面的5项:加强和改进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乡镇干部管理暂行规定。反对享乐主义方面的2项:制定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反对奢靡之风方面的5项:重要会议(培训)经费管理办法,永仁县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办法,建立永仁县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制度,加强“三公”经费预算使用审计的实施办法,永仁县严禁公职人员收送礼金礼品、借机敛财、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暂行规定。(以上制度建设的计划方案由县委常委班子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上整改措施,由杨仕坤同志负总责,各项工作的牵头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政府分管领导要协助配合牵头领导抓好相关工作的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任务负有落实责任。牵头领导要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有关工作部门认真研究,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完善工作措施,细化工作内容,列出整改时限,切实抓好督促落实。
(二)及时交办落实。整改方案报审同意后,及时印发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负责综合统筹,县委活动办负责协调配合,召开一次整改任务交办会,将整改事项一一交办到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任务明确后,牵头领导要及时召集协办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分析研究,有针对性的制定和细化具体落实措施,进一步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整改事项有人认领、有人负责,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完善“台账”管理。制定的整改措施,任务分解下去后,每条都要列出“整改清单”,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建立整改落实反馈制度,相关单位、部门要定期向县委常委会报告解决问题进展情况,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整改清单”要统一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
(四)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县委督导组、暗访组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委活动办的作用,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专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专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对专项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回潮”和“反弹”。
(五)严格整改问责。以认真较真精神抓整改,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实行整改落实问责制,对整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切实加强正风肃纪力度,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搞下不为例,决不姑息纵容。
(六)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开门抓整改,通过永仁电视台、手机报等媒体,将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和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媒体、舆论和社会监督。通过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方式让群众评判,决不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确保整改到位、群众满意。
县委常委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整改责任,将个人整改执行情况向县委常委会报告。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推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扎实开展,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真正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附件2
永仁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
“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州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为推动全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持续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坚决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问题。
整治内容:精简会议文件,减小会议规模,清理全县考核评比活动。
具体措施:
1.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全面深入查找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在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简报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修改完善规范会议文件的相关制度规定,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
牵头领导:起自敏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
协办单位: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其他常委所在部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认真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专项检查和清理,切实纠正“一票否决”、授牌晋级泛滥现象。
牵头领导:金 鸿
牵头单位:县综合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办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坚决整治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问题。
整治内容: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具体措施:严格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和“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必须调整”的要求,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其设立依据进行彻底清理;严格对照国务院、省、州决定取消和调整的审批事项,从审批部门、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和审批内容等方面分类做出处理,坚决纠正以备案、核准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明确实施条件、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审批权限,坚决纠正违规审批行为和行政审批乱收费行为。
牵头领导:金 鸿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
协办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坚决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
整治内容:重点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在行政服务方面吃、拿、卡、要的问题;不遵守上下班纪律,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问题;在待人接物方面言语冰冷、口大气粗问题;在转变职能、行政审批方面不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审批事项、乱设前置条件、乱收费等问题。
具体措施: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并通报典型违纪违规行为。通过整治,促进党员干部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不断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着力形成政简风清、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
牵头领导:周有方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政府纠风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坚决整治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整治内容:整治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及其它隐性福利,违规使用公款旅游和公款送礼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具体措施:对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及其它隐性福利,违规使用公款旅游和公款送礼等问题进行清理,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牵头领导:晁建伟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协办单位:县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坚决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
整治内容:严肃查处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行为;严肃查处铺张浪费办晚会、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会演的行为;坚决纠正招商引资过程中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具体措施:
1.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抓住典型,正风肃纪。集中力量重点查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行为,对顶风违纪的,坚决依纪依规快查快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对因工作失职渎职等致使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牵头领导:周有方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严肃查处铺张浪费办晚会、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会演的行为。
牵头领导:鲁泽强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文联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3.坚决纠正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牵头领导:晁建伟
牵头单位:县招商局
协办单位: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接待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坚决整治滥建楼堂馆所,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问题。
整治内容:整治新建滥建楼堂馆所,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问题。
具体措施:
1.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的有关要求,5年内,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和改扩建楼堂馆所。
牵头领导:晁建伟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协办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严格执行省州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牌照等行为。
牵头领导:晁建伟
牵头单位:县公车办、县发展和改革局
协办单位: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全面清理纠正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退休或者调离时未及时腾退办公用房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行为。
牵头领导:晁建伟
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协办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七)坚决整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问题。
整治内容:重点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主要领导职务,超规格提高干部职级待遇;违规乱设非领导职务,违规乱设机构等问题。
具体措施:坚决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部署要求,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研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严禁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切实纠正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金 鸿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
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八)坚决整治“三公”经费支出过大问题。
整治内容: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压缩并规范“三公”经费支出。
具体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楚雄州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永仁县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制定出台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完善“三公”经费管理措施,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促进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化、常态化。坚决整治“三公”经费支出过大问题,完善经费审核机制,开展财政、审计监督,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确保实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目标;县级党政机关要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有条件的乡镇应推行公务卡制度。
牵头领导:晁建伟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协办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审计局、县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所有涉及“三公”经费支出的乡镇和县直部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对执行因公出国(境)各项规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
牵头领导:李明峰
牵头单位:县外侨事务办
协办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九)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整治内容:坚决纠正征地拆迁、安全生产、医疗卫生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强征强拆、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在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等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出台“土政策”、限制干扰执法、纵容违规违法生产经营等问题;坚决纠正侵害涉农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涉法涉诉、教育改革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和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
具体措施:
1.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强征强拆中的不正之风问题。
牵头领导:李 伟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协办单位:县住建局、县监察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坚决纠正安全生产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中的不正之风等问题。
牵头领导:晁建伟
牵头单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协办单位:县监察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3.坚决纠正医疗卫生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在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等问题。
牵头领导:晁建伟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
协办单位:县监察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4.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出台“土政策”、限制干扰执法、纵容违规违法生产经营等问题。
牵头领导:晁建伟
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协办单位:县监察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5.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出台“土政策”、限制干扰执法、纵容违规违法生产经营等问题。
牵头领导:晁建伟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协办单位:县监察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6.坚决纠正侵害涉农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
牵头领导:晁建伟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协办单位: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县移民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7.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牵头领导:马庭文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协办单位: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8.坚决纠正教育改革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牵头领导:晁建伟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协办单位:县监察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9.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的问题。
牵头领导:晁建伟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县监察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坚决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问题。
整治内容:坚决整治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切实纠正不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等问题。
具体措施:完善干部考评制度,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不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向社会公开重要民生项目,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确保数据真实可信。
牵头领导:杨仕坤、李明峰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有项目审批权的县直部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一)深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问题。
整治内容:整治违法设立经营、侵占群众利益、助长奢靡之风、滋生腐败行为等问题,进一步规范私人会所的审批监管,加大党员领导干部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监督,切实规范领导干部行为。
具体措施:严肃查处未按要求主动清退会员卡、作出“零持有”承诺等问题;严肃查处隐瞒不报、收多退少、边退边收,以及清退活动结束后个人再持有、收受或使用清退范围内会员卡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将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变为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违法设立经营、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坚决纠正在私人会所建设管理方面违规审批、失职渎职等问题。
牵头领导:周有方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民宗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二)坚决整治“裸官”问题。
整治内容:整治在岗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有违反《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具体措施:坚决整治选人用人把关不严,对“裸官”没有实行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把其列入考察对象,担任重要部门、重要岗位领导职务,未限期进行岗位调整等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予以调整清理;坚决整治不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问题,加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抽查核实比例,加大虚报瞒报的惩处力度。
牵头领导:张新明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三)坚决整治违规建设和使用培训中心问题。
整治内容:整治党政机关、国有企业自建培训中心及以培训为名搞腐败浪费等问题。
具体措施:坚决整治党政机关盲目攀比、奢侈浪费,重复建设培训中心等问题;坚决整治弄虚作假,以兴建培训中心为名,实则挪作他用等问题;坚决整治为兴建培训中心筹措资金,加重下属单位和企业负担等问题;坚决整治将培训中心变成领导干部用公款“吃喝玩乐”的场所等问题;坚决整治违规审批兴建各类培训中心等问题。
牵头领导:晁建伟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协办单位:县住建局、县审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四)坚决整治干部“走读”问题。
整治内容:整治乡镇机关干部职工不安心工作,上班迟到早退,工作遥控指挥,唱“空城计”等问题;整治领导干部因“走读”来去匆匆,公车私用等问题;整治因领导干部脱岗,突发事件得不到有效处置等问题。
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巩固行政效能建设成果,树立干部职工“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真正形成干部职工坚守岗位、服务群众的工作格局。
牵头领导:张新明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五)坚决整治违规收受“红包”及购物卡问题。
整治内容:整治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违规收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等行为。
具体措施:坚决整治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违规收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等问题;坚决整治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等问题;坚决整治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身边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收受单位和个人赠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等问题。
牵头领导:周有方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六)坚决整治“吃空饷”问题。
整治内容:坚决整治在编不在岗、编外聘用人员等问题;坚决整治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等问题;坚决整治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等问题;坚决整治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等问题;坚决整治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等问题;坚决整治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等问题;坚决整治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等问题;坚决整治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和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等问题;坚决整治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津补贴等问题;坚决整治不符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有关规定,仍由家属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问题;坚决整治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等问题。
具体措施:认真清理统计全县各级各单位在岗和离退休人员情况,重点对在编不在岗、长期借调、长期不上班、病退以及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等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牵头领导:张新明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政法委、县委老干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委机要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环保局、县残联、县地震局、县安监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七)坚决整治“为官不为”问题。
整治内容:坚决整治党员干部在抓发展、促改革、惠民生工作中表现疲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工作标准不高、工作效能低下、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能力欠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不愿负责、不敢担当,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护“乌纱”心切,干事业不行,习惯于当“太平官”、“混混官”、“平庸官”等突出问题;坚决整治抓工作只重表面、不切实际的“虚为”,高高在上,脱离群众,遇到难题就“不为”,庸懒松散,不思进取,遇到事情就“拖为”;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懒官懒政”行为。
具体措施:大力宣传报道真抓实干、务实创新的正面典型,大力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营造“干事创业”的舆论氛围,为敢于担当、勇于干事的干部鼓劲加油。加大行政效能监督检查力度。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庸懒散慢”行为进行问责和查处。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真正识别出肯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并大力选拔任用。对那些怕出事、不干事的太平官予以问责和坚决调整,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
牵头领导:张新明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八)坚决整治举债建豪楼造地标等奢华浪费建设问题。
整治内容:整治建设用地、建设资金审批不严,建设成本高、建设规模大,毫无意义或弊大于利的民生工程变奢华浪费工程问题。
具体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坚决整治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举借和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建豪楼、造地标等奢华浪费建设行为。
牵头领导:晁建伟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协办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九)坚决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问题。
整治内容:坚决整治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变相赌博活动;坚决整治党员干部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财物、工具或其他条件;坚决整治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公务活动、公众场所参与打牌、赌博;坚决整治党员干部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坚决整治党员干部出国(境)参与赌博或参与网站赌博活动;坚决整治党员干部在下基层调研或检查工作时进行任何形式的打牌赌博活动,坚决整治党员干部与管理或服务对象进行任何形式的打牌赌博活动等问题。
具体措施: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抓住典型,正风肃纪。集中力量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对查实参与赌博活动的干部,坚决依纪依规快查快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牵头领导:马庭文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协办单位:县公安局、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十)坚决整治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问题。
整治内容:整治在教育培训工作中,不按《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局关于在中央组织部委托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举办地方党政干部专题研究班工作中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和云南省《关于在全省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员管理的规定》等规定,铺张浪费举办培训班问题。
具体措施:坚决整治领导干部用公款参加天价培训;坚决整治领导干部以学习之名借机公款游玩,大搞关系,出国旅游;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反政策规定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承担的学习培训费用;坚决整治领导干部将学习培训费用转嫁下属单位或者企业承担;坚决整治领导干部借学习培训之机接受或收受钱财等问题。
牵头领导:张新明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县妇联、团县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十一)坚决整治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
整治内容:坚决整治党政领导干部未经批准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坚决整治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等问题;坚决整治党政领导干部兼任多个企业职务问题;坚决整治经批准到企业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入企业,仍然保留公务员身份和党政机关的各种待遇问题;坚决整治党政领导干部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回党政机关办理退(离)休和在企业办理退(离)休手续后,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回党政机关问题;坚决整治党政领导干部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3年内未经批准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任职),或者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问题;坚决整治党政领导干部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3年内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外的企业兼职(任职)问题。
具体措施:对在企业兼职(任职)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认真清理,对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问题进行认真整治,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牵头领导:张新明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十二)坚决整治领导干部借机敛财问题。
整治内容:坚决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升学、乔迁、祝寿、参军、生儿育女等各类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宴请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借机敛财问题;坚决查处领导干部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目(包括生病住院、节日看望、学习进修、挂职锻炼、工作调动、出国考察等)违纪违法赠送、收受钱财问题。
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婚丧嫁娶等活动审批备案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升学、乔迁、祝寿、参军、生儿育女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领导干部在婚丧嫁娶等活动中借机敛财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顶风违纪的要进行通报。
牵头领导:周有方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十三)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
整治内容: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等,利用职权向相关部门采取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条子、指定、强令等方式,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行为。
具体措施:从重点项目建设、大额资金拨付环节,倒排监督检查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以调阅招投标程序、项目资料、资金拨付手续及找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从严查找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等方面的问题。
牵头领导:周有方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十四)坚决整治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松懈问题。
整治内容:规范机关管理、完善制度、提高效能、强化服务,全面加强干部职工的纪律作风建设,坚决解决机关工作人员纪律松懈、要求不严,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和上班斗地主、炒股票、玩手机、在电脑上玩游戏、逛淘宝,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吃早点、购物、打麻将、溜达、消闲等问题。切实建立“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工作勤奋、廉洁高效、作风优良”的机关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模范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具体措施:
1.建章立制抓整治。各乡镇、各部门在认真执行《永仁县干部作风建设八项禁止》的基础上,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根据整治重点,清理、制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整治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松懈问题提供依据。
2.监督检查促整治。县纪委监察局将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常态化,经常性开展暗访暗查工作,不打招呼、不讲情面,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瞪大双眼发现问题,以整风精神对待部分干部职工长期存在的一般性问题,以坚定的态度坚决扭转不良风气,彰显作风建设威力。
3.狠抓惩处严整治。对暗访暗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群众举报查实的问题,要发现一起,惩办一起,严肃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和单位领导的领导责任,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到位,该追究党政纪责任的坚决立案查处,不办人情案、不办关系案,对发现和查实的问题,县委宣传部要在永仁电视台通报批评、实名曝光。
牵头领导:周有方、鲁泽强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一)严肃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
整治内容:整治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办事程序繁琐、审批手续繁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群众办事找不着人等问题。
具体措施:
1.坚决纠正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对应给群众办的事情推三阻四、拖着不办、相互“踢球”;坚决纠正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涣散,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甚至工作时间打牌娱乐,群众办事找不着人;坚决纠正办事程序繁琐、审批手续繁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跑。
牵头领导:周有方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严肃查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牵头领导:周有方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3.集中治理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牵头领导:马庭文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协办单位: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严肃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整治内容:整治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行业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问题,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
具体措施:
1.坚决纠正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
牵头领导:晁建伟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协办单位: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等问题。
牵头领导:晁建伟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协办单位: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3.坚决纠正和治理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行业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等问题。
牵头领导:晁建伟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人口计生局
协办单位:县审计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4.坚决纠正和治理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
牵头领导:晁建伟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协办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工商局、县地税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严肃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
整治内容:整治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应得的实惠没有得到、得全;在城乡低保工作中错保漏保,徇私舞弊,搞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操作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等问题。
具体措施:
1.坚决纠正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应得的实惠没有得到得全等问题。
牵头领导:金 鸿
牵头单位:县农办
协办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坚决纠正在城乡低保工作中错保漏保,徇私舞弊,搞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等问题。
牵头领导:晁建伟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3.严肃查处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
牵头领导:李 伟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4.严肃查处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操作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
牵头领导:晁建伟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5.坚决纠正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等问题。
牵头领导:晁建伟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严肃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
整治内容:整治党政机关、干部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具体措施:
1.坚决纠正党政机关、干部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牵头领导:周有方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坚决纠正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 伟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协办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2014年9月30日前进行摸底排查,掌握情况,逐步消化,并长期坚持。
3.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
牵头领导:周有方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4.集中治理拖欠群众餐饮费、租赁费、供货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牵头领导:晁建伟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坚决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各种宴席借机敛财问题。
整治内容:狠刹国家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宴席和各种请客送礼不正之风,引导干部职工带头讲正气、树新风,倡导文明节俭。坚决整治全县国家公职人员在本人及其家(亲)属的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就业、乔迁新居、开业庆典、工作变动、庆生祝寿、入伍、退休等事宜中以各种方式向职权范围内的单位和人员发请柬大操大办宴请活动,违规请客送礼或以其他形式变相收受家(亲)属以外人员的礼品、礼金、慰问金、有价证券借机敛财或有其他违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行为。
具体措施:
1.加强婚丧喜庆宴请事宜建章立制工作,制定并下发《永仁县关于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
2.重点排查、重点监督。抓住高考升学的重要时间节点,把整治操办升学宴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大操大办的重点,要以子女升学情况倒排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升学宴的现实可能性,确定监督教育重点,招呼在前、提醒在前、防范在前。
3.抓检查、严惩处。对全县操办宴请活动的场所进行排查,采取灵活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顶风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行为,严肃查处,实名通报,以整治实效取信于民。
牵头领导:周有方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牵头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召集牵头单位、协办单位研究负责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拟定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逐一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六有”,即有工作目标、有责任主体、有推进措施、有检查评估、有完成时限、有监督问责,牵头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按照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县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主动对号入座,结合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具体措施和负责人、完成时限,深入开展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监督,立行立改。在专项整治推进过程中,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通过受理群众举报、随机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纠、边整边改的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县委各督导组要将专项治理工作列入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将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作为衡量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和评价督导组自身工作是否尽责到位的重要标准,以真督严导、决不放过的工作标准一件一件督查、一步一步跟进,特别是要加强对关键部位、关键问题的督导,确保重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重点整改目标顺利实现。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对于已经纠正的防反弹,承诺解决的要兑现,深层次问题敢触及,新出现的问题不放过。要发扬“钉子”精神,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坚持上下联动,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让群众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县纪委将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情况、县委督导组开展督导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重点对“庸懒散拖”、推诿扯皮、为官不为等问题进行暗访,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将坚决予以处理。
(三)开门整治,营造氛围。要将群众参与整治作为动力和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整治进展情况要开设专栏进行跟踪。要让群众看清楚改什么、怎么改、改得如何,给干部以压力。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要通过宣传引导,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帮助我们把“四风”问题整改到位。要充分运用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及时宣传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集中反映群众最关心问题的整改成果,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县级媒体要设立“曝光台”栏目,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建章立制,追究问责。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形成制度规范,建立完善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从源头上进行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治理成果,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回潮”和“反弹”。同时,要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严肃追究问责,对作风不正的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曝光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严厉的问责惩处倒逼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促进干部作风明显转变。
(五)认真总结,及时报告。实行专项整治工作周报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四上午11:00前要向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整治组报告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永仁县“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各牵头单位每周四上午11:00前要向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整治组报告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永仁县“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上报的材料,需经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审定并报县委督导组审核。县委各督导组对上报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情况清楚、数据真实。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牵头单位要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整治组。
联系人:杨仕琳
电 话:0878—6716131、6716130(传真)
邮 箱:yrxdfs@163.com
附件3
中共永仁县委研究制定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有关制度规定的计划方案
为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形成治理“四风”长效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根据《中共永仁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阳光用权工程为统领,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和公开透明的要求,把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作为重要内容。以阳光决策、阳光行政、阳光用人、阳光用钱为重点,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把上级要求、实际需要、鲜活经验结合起来,最大限度解决制度缺位和失灵问题,努力在形成有利于解决“四风”、“最后一公里”和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制度机制建设上实现常态化、长效化,为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认真梳理已有制度。针对县级领导班子、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征求到“四风”方面的意见、查摆出的问题逐一分析研究,对已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于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的,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予以废止;对于标准不清、界线不明、刚性不强,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予以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失的,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中央和省州党委要求、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抓紧研究建立新的制度,切实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实、便于检查的制度体系。
(二)健全完善规章制度。重点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根据中央和省、州新要求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有关制度,切实加强乡镇干部的管理,建立永仁县“四级”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类会议、文件、简报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节庆、论坛、会展、体育运动会和招商引资活动、旅游节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规范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建立永仁县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制度,健全完善重要会议(培训)经费管理办法,切实推进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办法,建立“三公”经费预算使用审计的实施办法,制定严禁公职人员收送礼金礼品、借机敛财、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暂行规定。
二、制度建设的重点任务
按照制度建设总体要求,我们清理了全县2004年以来出台的涉及“四风”方面的有关制度规定,并与全县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相衔接,梳理出需要“废、改、立”的制度规定共45项。其中:予以废止的9项,修订完善的11项,需要新建的25项(目前已建立8项,计划再新建17项)。
(一)需要废止的制度规定(9项)
主要是上位法规中央、省、州文件已作出宣布失效或出台新规定、文件规定执行适用期已过、所调整的对象或所设定的情况已消失或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经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审查,予以废止。废止工作按清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办理。清单如下:
1.《永仁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和会议费管理办法》(永办字〔2012〕9号)。(责任单位:县委办 、县政府办;废止理由:废止新建)
2.《永仁县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永通〔2011〕10号)。(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废止理由:已有新规定)
3.《永仁县科级领导职务任期制试行办法》(永发〔2007〕8号)。(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废止理由:已有新规定)
4. 《永仁县县级表彰奖励(暂行)办法》(永办发〔2012〕26号)。(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废止理由:废止新建)
5. 《永仁县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绿色产业开发的实施意见》(永办发〔2008〕11号)。(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废止理由:已失效)
6.《永仁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永办发〔2012〕11号)。(责任单位:县纪委;废止理由:已失效)
7. 《关于做好县委重要活动组织协调的工作规程(试行)》(永办字〔2005〕6号)。(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废止理由:已失效)
8. 《关于重要公文办理规定(试行)》(永办字〔2005〕7号)。(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废止理由:已失效)
9. 《关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到基层开展公务活动交纳食宿费的通知》(永办字〔2014〕29号)。(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废止理由:废止新建)
(二)需要修订完善的制度规定(11项)
主要是与现行政策法规不完全一致,以及与我县当前的发展实际不相符,但个别条文修改后仍可执行;对照中央和省州党委新出台的政策法规,需要调整有关内容,进一步抓好落实。清单如下:
1. 反对形式主义方面(5项)
(1)《中共永仁县委常委联系会议制度》(永办通〔2009〕17号)。(牵头领导:起自敏;责任单位:县委办;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2)《永仁县县党代表列席相关会议制度(试行)》(永办发〔2009〕4号)。(牵头领导:起自敏;责任单位:县委办;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3)《永仁县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动态管理办法(试行)》(永办发〔2011〕18号)。(牵头领导:鲁泽强;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4)《永仁县新闻外宣工作奖励办法》(永通〔2012〕3号)。(牵头领导:鲁泽强;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5)《中共永仁县委常委党内政治生活八条规定》(永通〔2012〕19号)。(牵头领导:起自敏;责任单位:县委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2. 反对官僚主义方面(6项)
(1)《中共永仁县委工作规则》(永发〔2012〕10号)。(牵头领导:起自敏;责任单位:县委办;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2)《中共永仁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永发〔2012〕9号)。(牵头领导:起自敏;责任单位:县委办;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3)《中共永仁县委常委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永发〔2011〕10号)。(牵头领导:起自敏;责任单位:县委办;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4)《永仁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永办字〔2009〕14号)。(牵头领导:张新明;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5)《永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永政办通〔2011〕55号)。(牵头领导:杨开寿;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6)《永仁县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挂村包组联户制度》(永办通〔2012〕10号)。(牵头领导:张新明;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三)需要新制定的制度规定(25项)
根据中央和省、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工作安排,对照中央和省、州党委近期印发的制度规定,结合县委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确定的制度建设要求,计划新建制度规定。清单如下:
1. 已建立8项
(1)反对形式主义方面(3项)
①《县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永发〔2013〕2号)。(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②《永仁县关于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实行总结报告制度实施办法》(永办发〔2013〕23号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办)
③《永仁县内部明电使用和管理规定》(永办字〔2014〕19号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2)反对官僚主义方面(5项)
①《永仁县乡(镇)和县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办法》(永办发〔2013〕23号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办)
②《永仁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办法》(永办发〔2013〕23号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办)
③《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办法和制度》(永办字〔2014〕26号 )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
④《永仁县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永办发〔2013〕23号)。(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办)
⑤《永仁县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办法(试行)》(永组通〔2014〕23号)。(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
2. 计划再新建17项
(1)反对形式主义方面(5项)
①根据中央和省、州新要求,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有关制度。(牵头领导:张新明;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②规范各类会议、文件、简报的办法。(牵头领导:起自敏;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③建立健全节庆、论坛、会展、体育运动会和招商引资活动、旅游节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牵头领导:鲁泽强;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招商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④规范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办法。(牵头领导:起自敏;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⑤永仁县“四级”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牵头领导:金鸿;责任单位:县党建办;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2) 反对官僚主义方面(5项)
①健全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牵头领导:起自敏;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牵头领导:周有方;责任单位:县纪委;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牵头领导:起自敏;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县纪委 、县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④《关于加强和改进县委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牵头领导:起自敏;责任单位:县委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⑤《乡镇干部管理暂行规定》。(牵头领导:张新明;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3)反对享乐主义方面(2项)
①制定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牵头领导:起自敏;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②《关于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牵头领导:起自敏;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完成时限:及时起草,待中央和省、州出台后制定)
(4)反对奢靡之风方面(5项)
①重要会议(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牵头领导:起自敏;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②《永仁县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实施办法》。(牵头领导:周有方;责任单位:县纪委;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③建立永仁县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制度。(牵头领导:起自敏;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④加强“三公”经费预算使用审计的实施办法。(牵头领导:杨开寿;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⑤《永仁县严禁公职人员收送礼金礼品、借机敛财、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暂行规定》。(牵头领导:周有方;责任单位:县纪委;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三、组织实施和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抓好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建设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是解决“四风”问题的治本之策,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各牵头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要牵头抓总、亲自主持研究谋划,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组织专门人员力量,集中精力抓好制度规定的 “废、改、立”工作。
(二)统筹协调,确保质量。各责任单位要密切协作配合,相互沟通商量,防止制度内容交叉重复。要坚持开门建制度,采取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专家学者论证评审等方式,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防止和避免闭门造车。要注重制度实效,不搞花样翻新,不提过高要求,不贪多求全,简洁明了、管用长效。要统筹进度和质量,既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又要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取得制度成果。
(三)强化督查,严格执行。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坚决维护制度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位。严查违规行为,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制度机制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附件:永仁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规定“废、改、立”计划表(45项)
中共永仁县委
2014年9月29日
永仁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规定“废、改、立”计划表(45项)
类型 |
序号 |
文件号 |
文件名 |
责任单位 |
废止理由 |
需 |
1 |
永办字 〔2012〕9号 |
《永仁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和会议费管理办法》 |
县委办 县政府办 |
废止新建 |
2 |
永通 〔2011〕10号 |
《永仁县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 |
县委办 县政府办 |
已有新 规定 | |
3 |
永发 〔2007〕8号 |
《永仁县科级领导职务任期制试行办法》 |
县委 组织部 |
已有新 规定 | |
4 |
永办发 〔2012〕26号 |
《永仁县县级表彰奖励(暂行)办法》 |
县委办 县政府办 |
废止新建 | |
5 |
永办发 〔2008〕11号 |
《永仁县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绿色产业开发的实施意见》 |
县委办 县政府办 |
已失效 | |
6 |
永办发 〔2012〕11号 |
《永仁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 |
县纪委 |
已失效 | |
7 |
永办字 〔2005〕6号 |
《关于做好县委重要活动组织协调的工作规程(试行)》 |
县委办 县政府办 |
已失效 | |
8 |
永办字 〔2005〕7号 |
《关于重要公文办理规定(试行)》 |
县委办 县政府办 |
已失效 | |
9 |
永办字 〔2014〕29号 |
《关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到基层开展公务活动交纳食宿费的通知》 |
县委办 县政府办 |
废止新建 |
类型 |
序号 |
文件号 |
文件名 |
牵头 领导 |
责任 单位 |
完成 时限 | |
需 |
反对形式主义方面(5项) | ||||||
1 |
永办通 〔2009〕17号 |
《中共永仁县委常委联系会议制度》 |
起自敏 |
县委办 |
2014年 9月底前 | ||
2 |
永办发 〔2009〕4号 |
《永仁县县党代表列席相关会议制度(试行)》 |
起自敏 |
县委办 |
2014年 9月底前 | ||
3 |
永办发 〔2011〕18号 |
《永仁县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动态管理办法(试行)》 |
鲁泽强 |
县委宣传部 |
2014年 9月底前 | ||
4 |
永通 〔2012〕3号 |
《永仁县新闻外宣工作奖励办法》 |
鲁泽强 |
县委宣传部 |
2014年 9月底前 | ||
5 |
永通 〔2012〕19号 |
《中共永仁县委常委党内政治生活十项要求》 |
起自敏 |
县委办 |
2014年12月底前 | ||
反对官僚主义方面(6项) | |||||||
6 |
永发 〔2012〕10号 |
《中共永仁县委工作规则》 |
起自敏 |
县委办 |
2014年 9月底前 | ||
7 |
永发 〔2012〕9号 |
《中共永仁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 |
起自敏 |
县委办 |
2014年 9月底前 | ||
8 |
永发 〔2011〕10号 |
《中共永仁县委常委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
起自敏 |
县委办 |
2014年 9月底前 | ||
9 |
永办字 〔2009〕14号 |
《永仁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 |
张新明 |
县委组织部 |
2014年 9月底前 | ||
10 |
永政办通〔2011〕55号 |
《永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 |
杨开寿 |
县政府办 |
2014年 9月底前 | ||
11 |
永办通 〔2012〕10号 |
《永仁县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挂村包组联户制度》 |
张新明 |
县委组织部 |
2014年 9月底前 | ||
类型 |
序号 |
文件号 |
文件名 |
责任单位 | |
已 |
反对形式主义方面(3项) | ||||
1 |
永发 〔2013〕2号 |
《县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
县委办 县政府办 县纪委 县委组织部 | ||
2 |
永办发 〔2013〕23号 |
《永仁县关于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实行总结报告制度实施办法》 |
县纪委 县委办 | ||
3 |
永办字 〔2014〕19号 |
《永仁县内部明电使用和管理规定》 |
县委办 县政府办 | ||
反对官僚式主义方面(5项) | |||||
4 |
永办发 〔2013〕23号 |
《永仁县乡(镇)和县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办法》 |
县纪委 县委办 | ||
5 |
永办发 〔2013〕23号 |
《永仁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办法》 |
县纪委 县委办 | ||
6 |
永办字 〔2014〕26号 |
《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办法和制度》 |
县委办 县政府办 | ||
7 |
永办发 〔2013〕23号 |
《永仁县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
县纪委 县委办 | ||
|
|
|
|
| |
5 |
永组通 〔2014〕23号 |
《永仁县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办法(试行)》 |
县委组织部 县纪委 | ||
类型 |
序号 |
文件名 |
牵头 领导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计 项 |
反对形式主义方面(5项) | ||||
1 |
根据中央和省、州新要求,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有关制度 |
张新明 |
县委 组织部 |
2014年 10月底前 | |
2 |
规范各类会议、文件、简报的办法 |
起自敏 |
县委办 县政府办 |
2014年 9月底前 | |
3 |
建立健全节庆、论坛、会展、体育运动会和招商引资活动、旅游节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
鲁泽强 |
县委宣传部 县招商局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2014年 9月底前 | |
4 |
规范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办法 |
起自敏 |
县委办 县政府办 |
2014年 9月底前 | |
5 |
永仁县“四级”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
金 鸿 |
县党建办 |
2014年 9月底前 | |
反对官僚式主义方面(5项) | |||||
6 |
健全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
起自敏 |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
2014年 9月底前 | |
7 |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 |
周有方 |
县纪委 |
2014年 9月底前 | |
8 |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
起自敏 |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
2014年 9月底前 | |
9 |
关于加强和改进县委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
起自敏 |
县委办 |
2014年 12月底前 | |
10 |
乡镇干部管理暂行规定 |
张新明 |
县委组织部县纪委 |
2014年 9月底前 | |
类型 |
序号 |
文件名 |
牵头 领导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计 |
反对享乐主义方面(2项) | ||||
11 |
制定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
起自敏 |
县委办 县政府办 |
2014年 9月底前 | |
12 |
关于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
起自敏 |
县委办 县政府办 县纪委 |
及时起草,待省、州出台后制定 | |
反对奢靡之风方面(5项) | |||||
13 |
重要会议(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
起自敏 |
县委办 县政府办 县财政局 |
2014年 9月底前 | |
14 |
永仁县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办法 |
周有方 |
县纪委 |
2014年 9月底前 | |
15 |
建立永仁县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制度 |
起自敏 |
县委办 县政府办 |
2014年 9月底前 | |
16 |
加强“三公”经费预算使用审计的实施办法 |
杨开寿 |
县财政局 县审计局 |
2014年 9月底前 | |
17 |
永仁县严禁公职人员收送礼金礼品、借机敛财、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暂行规定 |
周有方 |
县纪委 |
2014年 9月底前 |
附件4
中共永仁县委常委班子整改清单(共10条)
2014年9月25日
序号
存在的突出问题
具体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责任人
备 注
1
针对“政绩观存在偏差,急功近利,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问题
1.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指标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社会和谐等工作,引导各级干部形成正确的政绩观,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打基础利长远工作上来。
2014年12月底
并长期坚持杨仕坤 李明峰
2.完善科学决策机制,认真执行重大项目咨询听证,在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进行项目决策,使项目实施、工程建设更加符合永仁实际,落实重大风险评估机制,避免决策失误。
3.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群众举报,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假工作业绩问题,重点把好入库关、直报关、审改关,不得人为干预企业据实填报数据;严格数据评审,严防数据“掺水”。
4.加强招商活动的计划统筹和规范管理,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项目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等问题;规范项目建设,优化项目结构,坚决制止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
2014年12月底
并长期坚持李明峰晁建伟
2
针对“工作不重实效,执行力不强”问题
1.注重研究解决工作实际问题,对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到田间地头、项目一线、企业车间等召开现场办公会、专题会议等形式,帮助研究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推进工作取得实效。
2014年12月底 并长期坚持
杨仕坤 李明峰
2.健全完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严肃查处工作不落实、执行搞变通、推诿扯皮等行为,提高工作执行力。
2014年12月底 并长期坚持
金 鸿 周有方
3.完善县委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对决定的工作事项加强分解立项督查,明确责任部门和要求时限,常委带头强化督查跟踪问效,加大落实情况通报和责任追究力度,促进工作落实。
2014年12月底
并长期坚持金 鸿
3
针对“疏远群众,脱离基层,高高在上,对群众缺乏感情”问题
1.认真执行永仁县干部挂村包组联户制度、挂点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县委常委带头联系1个乡镇、1个村委会、1—2户重点企业、1—2个招商项目、1—2个向上争取项目,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3个月、每年驻村不少于5天、联系群众不少于5户。
2014年9月底 并长期坚持
金 鸿 晁建伟
2.整合县乡各种项目、资金,加大村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新建、扩建、修缮力度,确保活动场所覆盖率达到80%以上。在42个通宽带的村(居)委会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健全完善县、乡、村、组四级为民服务网络。以乡镇为单位对村、组两级党组织书记开展1次党务专题集中培训。推行领导干部党建责任区和四级党建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探索“红色信贷、合作股份、红色农场”惠民工程试点工作,落实1000万元红色信贷资金,实施合作股份试点项目8个,壮大村集体经济。
2014年12月底 并长期坚持
金 鸿 张新明
3.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县级领导干部每月轮流到信访局接待来访群众,乡(镇)、部门周一至周五都有1名党政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同时发动全县领导干部通过定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跟踪回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问题。
2014年9月底 并长期坚持
马庭文 起自敏
4
针对“怕干事、怕出事、为官不为,不敢担当,政治使命感、工作责任感不强”问题
1.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关于鼓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办法(试行)》,鼓励干部干事创业,解决干部后顾之忧,努力营造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事创业良好环境。适时做好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更加重视和关心基层干部成长,保障干部安心、安身、安业。制定下发干部双向约谈制度,认真落实谈心谈话、班子建设联系、定期分析研判等经常性了解干部机制,准确把握领导干部的思想状态。
2014年12月底 并长期坚持
杨仕坤 张新明
2.坚持对县管正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三评”、对现任科级干部开展年终民主测评评议,将干部日常评价与年度考核、一贯表现与群众反映等情况相结合,进一步考准考实干部的实绩。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予以提拔或重用;对考核意见较为集中,群众反映较大、综合考评属于末端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
3.把向焦裕禄、杨善洲、臧金贵等同志学习作为县委常委班子思想政治教育的“必修课”,以先进典型为镜子对照检查,提高道德修养和思想境界,增强政治使命感和工作责任感;通过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观摩案件审判等方式,以杨红卫、严云净违纪违法典型警醒自己,深刻剖析、防微杜渐,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努力做到为官有为、为官作为。
5
针对“科学发展观树得不牢,不能一张蓝图抓到底”问题
1.深化县情认识,明确发展定位、理清发展思路,结合永仁光热、区位、生态等自然禀赋,围绕现代烟草、冶金制造、高原特色农业、文化旅游、新能源、商贸物流“六大产业”建设,突出年度建设重点,制定扶持保障措施,持之以恒抓好落实。
2014年12月底 并长期坚持
杨仕坤 李明峰
2.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突出科学性、操作性、稳定性,合理制定产业发展布局、城乡建设、旅游项目开发、城市功能配套及公共服务项目、公路交通、工业园区建设等规划,特别是要完善永仁县城总体规划、永攀物流园区规划,严格按照规划的标准、要求、内容进行实施,避免规划随意变更。
3.严格落实招商引资项目入园的环保准入制度,把好环保关,对不符合环保政策的企业进行停产整改,最大限度保护好永仁的生态环境。
4.及时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认真总结“十二五”工作经验,结合全面深化改革相关精神,充分论证、深入研究,科学合理确定“十三五”各项经济发展指标,以科学的理念指导实践,推动发展。
近1—2年
6
针对“作风不民主,决策不科学,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好”问题
1.采取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方式,县委常委班子带头,每位常委每年至少开展1次民主集中制专题学习发言,熟悉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懂得民主集中制的方法,增强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
2014年12月底 并长期坚持
鲁泽强
2.完善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邀请县党代表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坚决不搞“家长制”“一言堂”,增强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
2014年12月底 并长期坚持
杨仕坤 起自敏
3.坚持每月1次四班子主要领导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开展1次常委班子成员交心谈心,保证及时调度、安排、研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交流、沟通思想,增强班子成员议事的积极性。
4.严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程序和方式,县委常委班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适时通报相关情况,县委常委每年至少参加1次分管联系单位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
7
针对“党员干部队伍中作风不实、纪律不严、不思进取”问题
1.组建明察暗访工作组,采取定期和随机突击检查的方式,突出重点时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对干部纪律作风开展明察暗访;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举报查实的问题,发现一起、曝光一起、严惩一起,加强震慑,形成作风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
2014年9月底 并长期坚持
周有方
2.健全完善党员干部日常监管机制,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政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
3.坚持“注重基层、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和干部在一线培养、一线锻炼、一线成长的干部培养机制,注重从乡镇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县委组织部每年深入乡镇开展1次优秀干部民主推荐工作。建立优秀干部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加强对优秀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2014年12月底 并长期坚持
张新明
4.修订完善《永仁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结合非领导职务干部自身特点,合理安排工作,让非领导职务干部有岗、有职、有责;建立“班子成员联系非领导职务干部”和“谈心谈话”制度,单位主要领导每半年与本单位非领导职务干部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单位分管领导每季度与所分管的非领导职务干部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
8
针对“宗旨意识不强,为民办事不实”问题
1.规范信访程序,坚持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疏导教育到位、生活困难帮扶救助到位、违法行为处置到位的要求,集中化解一批信访突出问题。
2014年12月底 并长期坚持
马庭文
2.解决好红鑫园公司自来水供应不足、绿原公司油橄榄基地用水难、县工业园区新区双清公司前道路硬化、生物产业加工园区企业入驻缓慢等一批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014年12月底
金 鸿 晁建伟
3.加快实施永定镇毕节村、宜就镇玉碗水组、维的乡的鲁新村、永兴乡底母箐组、中和镇老街子组、方山诸葛营村等村民小组安全饮水工程,着力解决一批群众饮水难问题。
2014年12月底
晁建伟
4.实施万马小学教学楼和学生食堂、中和镇波者地小学学生食堂等7个项目,切实解决一批就学条件差问题。
5.加快实施民族中学围墙建设项目,确保学校师生安全。
6.实施永仁县葡萄基地至玉米冲、宜就小村至木马村委会等6条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和麦冲至大河波西至潘古里、维的水库至新村公路改造项目,解决一批群众出行难问题。
2014年12月底
李 伟
7.完成2013年662套和2014年10套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启动250户县城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完成2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切实解决一批群众住房难问题。
8.坚决整治城区占道摆摊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小广告”及中山公园门口大沟卫生等问题。
2014年12月底 并长期坚持
9.坚决整治网吧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每年开展2次以上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网吧容纳未成年人、不落实实名制上网和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2014年12月底 并长期坚持
鲁泽强
9
针对“不愿吃苦、贪图享受、艰苦奋斗精神弱化”问题
1.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侵蚀,抵制享乐主义。
2014年9月底 并长期坚持
鲁泽强
2.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发挥财政资金应有的效益。
2014年9月底 并长期坚持
周有方
3.带头扎实开展节约型和节能型社会创建、文明餐桌等活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为群众作出表率。
2014年12月底 并长期坚持
起自敏 鲁泽强
10
针对“节俭意识淡薄,攀比现象突出,铺张浪费严重;迎来送往存在”问题
1.健全完善“三公”经费使用制度,严格“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严格基本支出,严格控制追加预算,严格预算定额及开支标准。制定出台《永仁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永仁县会议(培训)经费管理办法》、《永仁县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永仁县“三公”经费预算使用审计实施办法》。
2014年12月底 并长期坚持
晁建伟 起自敏
2.切实改进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严禁讲排场比阔气等铺张浪费;公务接待一律不上高档酒、高档烟,不安排唱歌、健身、保健、烧烤等活动。严禁入住超标准酒店,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活动。
3.在重要节日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严禁迎来送往并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土特产品。
2014年12月底 并长期坚持
周有方起自敏
4.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对举办升学宴、生日宴、乔迁宴等行为进行严格查处,肃清不良风气。对群众举报、网络曝光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
2014年12月底 并长期坚持
周有方
5.组织对酒店、农家乐、KTV等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消费娱乐健身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并进行通报。
6.规范节庆活动管理。原则上各单位(部门)不举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全县性不举办奢华的展会活动,不得使用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资金邀请各类名人明星参与活动,不得向下级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摊派、转嫁费用和拉赞助。
2014年12月底 并长期坚持
周有方 起自敏 鲁泽强
7.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2014年12月底 并长期坚持
周有方 起自敏